[情報] 租稅盃

看板SCU_debate作者 (Ann)時間17年前 (2008/08/29 22:49),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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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年度大專盃租稅辯論比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主旨:透過公開辯論,針對租稅教育進行討論,增進大專院校對於稅法的了解。同時,藉由青年學子從各個層面的討論,提供更多思考方向。 二、主辦單位: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 三、承辦單位:中國租稅研究會 四、協辦單位: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 五、比賽規則:新奧瑞岡式554制 六、比賽辯題:1.我國應實施負所得稅制,以照顧中低收入者。 2.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應全面取消租稅獎勵措施。 七、比賽日期:民國97年10月25日(星期六)至10月27日(星期一)。 八、比賽地點: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大樓(初賽、複賽)及圖資館國際會議廳(決賽、開閉幕式) 。 九、參賽資格:全國文武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共32隊。 十、報名事項: 1.每隊最多以七人為限,採電話報名,截止日期:97年9月20日,請連絡以下同學: 李文慈 0956005699 鄭楚甯 0929979818 王意淳 0956697850 2.報名需繳交保證金每隊二千元,於參加比賽後無息發還,請儘速將款項匯到以下帳戶,以完成報名手續: 銀行:土地銀行 戶名:鄭楚甯 帳戶:033005666576 3.匯款完成請將轉帳收據影本寄至下列地址,並來電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地址:811 高雄市楠梓區大學二十八街140號 鄭楚甯 同學 收 十一、領隊會議: 1.第一次領隊會議訂於97年10月3日下午兩點於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大樓一樓多媒體教室召開,會中將說明並決定此次比賽辯題與定義、確定比賽規則及相關事項,並抽籤決定賽程。 2.不克出席之隊伍請通知大會代為抽籤並且不得對各項決議提出異議。 十二、開幕式: 97年10月25日上午於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演講廳舉行,各校至少需派隊員三人以上參加。 十三、獎勵: 1.團體獎:冠軍:獎金四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亞軍:獎金三萬五千元整及獎盃一座 季軍:獎金三萬元整及獎盃一座 殿軍:獎金二萬五千元整及獎盃一座 2.個人獎:設四位最佳辯士獎,由評審在冠、亞、季、殿軍四隊中每隊遴選一名,共取四名,每人獎學金五千元整,並頒發獎狀一張。 十四、住宿: 每一隊伍最多提供七人住宿 十五、活動聯絡人: 鄭楚甯 09299798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45.150

08/30 00:11, , 1F
這地點...很像到沙漠打比賽 = =+
08/30 00:11, 1F

08/30 13:31, , 2F
可以打沙灘排球嗎!? 不過又沒保證金 戰神們 想打的通上啊!
08/30 13:31, 2F

08/30 15:01, , 3F
學長.明明上面就有寫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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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6:25, , 4F
更正 是報名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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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3:43, , 5F
沙灘排球?都可以騎沙灘車尬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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