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怎麼有這樣的人在考高普考阿="=
共 21 篇文章

推噓11(11推 0噓 20→)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pius (Lipius)時間17年前 (2008/12/18 00: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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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看完這幾篇文章後. 自己有一點小心得. 我是覺得雙方都有疏忽. 也許佔位那方錯的比較大. 明知佔位是違規的為什麼要這麼做?. 被人發現了為什麼還要強辯說法律系書很多. (我自己也是法律系的~我覺得佔位跟書多不多真的沒有太大的關係). 但我覺得原PO也有疏忽的地方. 我知道看到別人違規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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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2推 0噓 19→)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andtamako (翔龍SR 125C.C.)時間17年前 (2008/12/18 00: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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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明明是在說公德心問題 幹麻到最後在扯法律條文. 明明拿東西佔位子是不對的 為什麼到最後被合理化?. 明明國小老師都說這樣的行為是沒有公德心的 為什麼到了大學還搞這樣的行為. 豈不是連小學生都不如了?. 那些拿東西搶位子的人. 難道書都讀到背後去了?還是都還給老師了?. 因為要讓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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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16推 0噓 27→)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seiya (努力練舞 加油囉)時間17年前 (2008/12/18 0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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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就事論事一下好了. 到底這樣佔位子是可以被接受的嗎?. 大家應該要體諒法律系的同學們因為書太多?. 所以就讓他們這個樣子嗎?. 我先說我自己好了 我是不能接受啦. 哪個人書不多啊. 另外 假如他們佔位置 是放在六人大桌的話. 我本人到可以徵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為僧多粥少 很大部分的人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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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9→)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des (閃光...XD)時間17年前 (2008/12/17 23: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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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這樣說 就是無法指定特定對象 = =. 科科 這似乎有自己對號入座恩恩. 那自己對號入座 法律有保護嗎 ??.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好像某個事件的人的做法~. 只差在一個是找黑的 一個是找白的. 不知道為什麼. 我總覺得. 有被威脅的感覺 那我也可以提告嗎?. 沒辦法. 小女子我不懂法律.

推噓-79(6推 85噓 59→)留言15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kajo (老爸你別裝酷)時間17年前 (2008/12/17 23: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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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所謂公然侮辱 指在不特定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場合. 以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和社會評價的抽象惡評攻擊他人的行為. 和誹謗不同的是 抽象惡評和事實真假無關. 只要足以貶損人格社評的言語行為都會構成侮辱. 所稱他人 須為特定人 但不以特定人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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