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講起來我的身份算是職員XD
這篇的講法真的沒錯
學校一層一層的權限定的很死
有時候不是幫不幫的問題
但,也不盡然是如此
一些Case確實是在踢皮球,因為權限處於模糊地帶,所以沒人想負責
還有一些單純是覺得不耐煩
(只是當同一個問題一天被問十幾遍的時候,這真的會不耐煩)
我想不能否認學校的行政人員的態度真的好壞差異很大,也是有欠投訴的人
(但學生成熟跟白目差異也很大.......)
還有一些真的是制度設計的問題
很多制度的對象是學生,但學生對於制度設計的參與卻很低
因此在很多規定上,的確對學生不夠便利
(相對的,可能對行政人員會比較便利)
還有就是,學校採用的還是層層往上呈報的決策體系
比較類似公部門而非私部門,因此強調程序嚴謹而非效率
所以也很容易讓人感到不耐煩(但這樣的設計概念也不能說錯)
其實每年都會吵的一些問題
莫過於選課、加簽、學分抵免等等
最基本的,學校可以做一份「常見問題集」發給每個學系
讓他們知道什麼問題可以找誰
或是什麼狀況就真的不能改~
(比方說叫課外組辦一個選課制度改善與宣導創意競賽?)
我想這個CASE的確不能說行政人員錯
只是學校確實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 引述《liaowei (600D)》之銘言:
: : 推 hardes:再補一個 那天有一個別系的孩子 助教都說要讓他加選了 03/04 13:13
: : → hardes:註冊組就在那邊刁難 03/04 13:14
: 在過了規定加退選期限後的這些申請,本來就不是系辦助教甚至學系主任
: 的層級可以決定的事情。
: 加退選相關規定屬於校級規則,要個案就是由校長授權的一級主管教務長來核准。
: 學系能夠幫你最大的忙就是請主任(如果主任願意的話)在你的報告書上副署簽字,
: 等於主任幫你一起向教務長「求情」。
: 但是,做決定的人還是教務長。
: 今天除非有人拿不存在的規定拒絕你做某件事情,或是錯誤解讀規則後拒絕你做某些
: 事情,否則還是摸摸鼻子,下次小心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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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中.....只要一個人一直過下去
就會變成桑野先生喔!!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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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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