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黃巾亂後朝廷兵馬都跑到那去了?
※ 引述《indept (真人)》之銘言:
: ※ 引述《age317 (望斷天涯)》之銘言:
: : 所以可以知道,184年以推翻漢朝為目的三十六萬黃巾軍起兵失敗之後,中央
: : 沒有立刻讓地方州刺史壟斷兵權,要等到188年各地騷擾寇掠的亂軍一發不可
: : 收拾,國家軍隊只能保有都城大邑,無法維持控制鄉縣小邑和廣大"隙地"時
: : ,靈帝也只能把權力下放給州牧刺史,讓能幹的州牧刺史強化軍力與地方控制
: : 力,逐步去遏止強大的反亂勢力,並鞏固安定還未反亂的社會團體(豪族勢力
: : 、胡族部落)。
: 請問一下這裡所謂的權力下放,有包括錢嗎?
: 我的意思是說各地養兵的財源何來?
: a.中央授權地方可以開徵額外的稅收來支撐,
: b.一些原本要上繳中央的稅就留在地方
: c.其他
(我想indept大說的錢應該是總括錢糧絹布等物資的意思吧)
東漢後期國家應該已經沒有正常的財政運作了(嚴重入不敷出),所以桓靈
二帝才要靠賣官與敲詐勒索官僚的方式來維持政府的運作(西晉劉毅言「桓
靈賣官,錢入官庫」),所以當188年靈帝把權力下放地方的時候,地方應該
早就沒有什麼可以上交給中央的稅了,所以應該是a跟c的狀況。
權力下放應該就是讓州牧刺史有地方專斷之權,為了經營發展生財有道,
首長可以無善不作,更可以無惡不作。好的像幽州劉虞「勸督農植,開上
谷胡市之利,通漁陽鹽鐵之饒」、徐州陶謙「表(陳)登為典農校尉,乃巡
土田之宜,盡鑿溉之利,粳稻豐積」;壞的像益州劉焉、冀州袁紹、公孫瓚
、曹操等殺人越貨(抄家與抄掠)、擄人勒贖、盜墓挖寶的行為:
劉焉:「託他事殺州中豪強王咸、李權等十餘人,以立威刑。犍為太守任岐
及賈龍由此反攻焉,焉擊殺岐、龍」(應該是殺人抄家)
袁紹:「令崔巨業候視星日,財貨賂遺,與共飲食,克期會合,攻鈔郡縣…
…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貢,橫責其錢,錢不備畢,二人并命」、
「袁紹聞而辟之,時士卒橫暴,掘發丘隴……今道路暴骨,民未見德,宜
敕郡縣掩骼埋胔」
公孫瓚:「瓚但務會徒眾以自強大,而縱任部曲,頗侵擾百姓」、「(公孫
瓚)所在侵暴,百姓怨之」
曹操:「(曹操)又署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墮突,無骸不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74.49
→
07/25 23:50, , 1F
07/25 23:50, 1F
推
07/26 00:04, , 2F
07/26 00:04, 2F
推
07/26 09:32, , 3F
07/26 09:32, 3F
推
07/26 14:05, , 4F
07/26 14:05, 4F
→
01/31 03:21, , 5F
01/31 03:21, 5F
→
01/31 03:22, , 6F
01/31 03:22,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