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來聊聊各家出版社的插畫家,順便大吐苦水

看板Romances作者 (夜影)時間14年前 (2010/08/29 12:59), 編輯推噓7(7034)
留言4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提供另一個觀點,也許可供大家參考。 昨天跟家裡的大人討論版上最近爭論的那幾幅畫, 也順便把圖檔開給了他看, (大人是美術專科不過擅長非電腦繪圖) 大人一看,只說了一句「神韻不同、各有擅場」 我追問下去,他才又說: 「這種一個月就出好幾張的商業用圖,酬勞微薄,你期待什麼呢?」 達文西畫一件作品時,光是草稿可能就畫了近百張, 所以一張圖要畫好幾個月、好幾年。 文藝復興時,有很多貴族贊助這些畫家,所以他們才沒有餓死吧! 台灣現在的藝術創作環境甚至比那時差。 所謂的「描照片」, 並不會因為他是自己請來的模特兒或是使用公眾人物公開的照片有藝術 價值上的優劣之分。(也許只有念法律的才有分吧!) 照相機跟人的眼睛視角是不同的,只是大眾看慣了照片才會接受那樣的表現。 不對稱的問題自古就有,就算是了不起的大畫家,左右手畫的不對稱也是很常見的。 重點是什麼? 商業化的社會重視的是迅速、方便。 這兩點都跟藝術「創作」有很大程度的衝突點。 「改照片」、「描照片」都是創作價值較低的藝術品,你有見過國際插畫展上, 有那個畫家是因為把人畫的跟本人像就入選的嗎? 何不照相? 這樣的低度創作求的只是練習、實驗、餬口罷了。 偶爾有一兩張作者比較得意的,大眾真的可以分辨的出來嗎?不一定吧! 這幾個插畫家都有他們自己獨特的人物神韻,只是畫看多了, 不覺得都各自雷同嗎? 會不會是言情小說的插畫封面商業走向、市場就是如此, 才讓這些畫封面的作家, 連上色的數位媒材都選的這麼雷同。 那些風格不一樣的插畫家去哪裡了? 讀者不喜歡、出版社不喜歡,所以轉行了吧! 剩下的插畫家在這樣狹窄的創作空間中創作, 玩不出新把戲也沒什麼奇怪的。 這些插畫家都用改照、描照片的方式來作圖, 應該是因為讀者就喜歡這樣的風格,商業書籍就是走這個取向造成的吧。 我覺得他說的雖然很嚴肅,不過說不定也有些道理呢。 唉...對於言小的封面,我向來都看看就好,偶爾看到一兩張跟劇情很搭的 才會多看兩眼,至於會不會買回家,還是內容最重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19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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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人)←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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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練習跟賣錢是差很多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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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pear大可能誤解了﹐言小封面圖的確跟眾多其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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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有一套軟體,只要一個按鈕,一張照片馬上變言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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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插畫比起來比較沒價值的﹐而且在藝術界基本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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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碑的﹐因為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從誕生開始就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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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改照片﹐描照片的影子﹐更別提沒有版權的照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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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甚至是一絲不改。但是既然已經到如此田地還要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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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醜聞就很糟糕了──就算再差也要有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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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究竟是誰說了算呢?被抄襲的人還是我覺得像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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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上去都吻合了= =你說這樣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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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價值(錢)低並不能合理化任何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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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能說: 矮油 反正流行歌曲都嘛差不多 歌手一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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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 音符又只有那幾個 所以抄襲盜版都是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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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部份的人而言(包括我自已)言小封面的確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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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我是不管封面(只要別嚇人)的讀者,可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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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言小封面錢少藝術價值低=抄襲有理,那是否言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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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理直氣壯說:寫本言小稿酬少藝術價值低,十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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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抄個八千實在無傷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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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最好讀者也理直氣壯說:言小書不貴藝術價值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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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本裡有三本看掃網路免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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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而且我們也不能因為自已覺得封面不重要 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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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有在收集甚至花錢去買畫集的不期不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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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道德最低底限。如果套用明星相片是侵權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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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別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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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內容超期待。基於不希望作者抄襲,也就不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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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個行業風氣變壞,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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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酬勞微薄,所以我們不能期待?臉不對稱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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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至少做到不要抄襲吧!這不單是法律問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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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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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昨天看了圖跟照片,我還蠻擔心,如果照片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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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發生都吻合的狀況XD哈哈(尤其是五官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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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當畫手還是畫家?要對自己有要求吧!看DJ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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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讓人覺得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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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G大說的是啊!為求生計或方便而一再使用這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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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作畫,怕是會害了他們的藝術生涯。而抄襲(如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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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更是引鴆止渴、自毀前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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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的作品完成度,也該有所要求,這也是一個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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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敬業的態度。但話說回來,這些插畫除了當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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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封面,是否可用其他方式在網路上流傳,這個也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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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違反契約跟法律的規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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