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于晴 - 花呆
□ 書名: 花呆
□ 作者: 于晴
□ 出版 /書系: 萬盛(飛田) / 動情精靈
□ 推薦的原因:
說起來可能很不可思議,不過我第一次借于大的書,是從花呆開始的....囧
目前好不容易看開始看阮氏系列....每次看到大家說閒雲.東方非或全油小烤雞...
心裡就覺得一陣哀傷.... 〒△〒 我入門得太晚了啦~~
(還有小總管和勁哥哥也是我努力要趕上的進度呀....Q_Q 鳴鳴~)
回正題,本書就像是于大在序中說的一樣,是一本膽小女人不斷遺忘心愛男人的故事
~~ 以下內容,會破到別本書的梗唷~ 如果還沒追于大書者,請三思~~
我想大家在看這本書時,一定都有個大謎題,那就是賀時貴,到底是不是"頑石"裡的
邵蘭草,我覺得不太可能,因為當初他已經願意讓開春(壞蟲)去頂他的名了,所以我個
人是覺得,可能這位蘭仙是開春,後來遇上別的女人,或是乾脆當成獨立故事看~ ^^
也就是蘭仙的另一版而無關乎前世今生 (<-我已經決定如此想了~ XD)
當年看花呆時,其實我就滿喜歡的(本身喜歡清水文),不過印象中似乎滿多人不太喜歡
于大的現代稿 @@ (個人是覺得都滿有趣的啦~)
連成蘭,我覺得她真可愛,賀先生也很有趣
二人的互動,我覺得成蘭都是一味的接受,因為膽小,所以一被施壓就接受了,當然個
性上的缺點,是賀先生惡意種下的 囧
賀先生的懲罰,是一但成蘭愛上他,他就會失去全世界,然後又再次相遇,再次愛上,
並再次失去,並且漸漸消失法力
不過我覺得,這個處罰是在於"只有成蘭愛上他",而他有沒有愛上成蘭呢?愛一個害他
從尊貴花神被貶為人,甚至成魔的女人?
賀先生吃成蘭學長的醋,並且第一次追求她,是不是代表著成蘭已經進駐他的心了,就
像冷豫天因挽淚為他受的串心之傷後,那冷陌的神性動搖了
當成蘭再次說我愛你後,賀先生憤怒地毀壞家具!我想應該是他第一次這麼做,以往的
他應該是無力卻也無所謂,畢竟,還是會遇上,命運還是會將他們拉在一起,但這次他會
那麼地忿恨,或許是因為.... 他愛上了成蘭了......
看到這一段我真的很想哭呀~ 為賀先生也為成蘭,好不容易愛上了,卻又要立刻失去,
再次見面時,又是陌生人?這種命運的輪迴,很苦呀
記住的,要記住被遺忘的苦,最熟悉的人在你面前,卻要裝做不認識;遺忘也有遺忘的
苦,一但知道自己竟然遺忘了最重要的人,失落了曾相愛的片斷,那些畫面被竄改過,也
是一大打擊
成蘭很軟弱,但是遇到愛情,她也可以勇敢起來,已經失去的既然找不回來了,那她就
要重新創造新的記憶,積極留下賀先生的存在,就算要說謊欺騙,她也願意
一輩子不能對自己愛的人示愛,有多難? 應該說,太多人,太容易把"我愛你",放在
嘴上了,成蘭卻終其一生不能說,她寧願不說,也不要失去賀先生,不過,愛這個舉動,
這個字眼,已經被成蘭毫無保留的表達出了,當她說不願遺忘,不會遺忘賀先生時,其
實就是在對他說愛他
另外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人物....就是成蘭的同事-周美怡....囧
這個小姐,我真的覺得她很可怕呀~ 以關心之名去造謠傷害人,但不可否認,社會上
真的有這種人,她口口聲聲為成蘭好,實際上卻是在打壓她,在背地裡說她的壞話,只是
包了一層包裝,讓外人不能輕易看出
所以當她想對前任理事長爆料,假意一副好抱歉拆成蘭台,卻踢到鐵板,我真的好想大
笑呀~ XD 終日打雁,終被雁啄的最佳實證呀~
不過由後話看來,她仍是努力不邂的想看成蘭出糗呀~ 囧
--
▁▁▁▁
▕≡ ≡▏可以不要再吃廣告文了嗎...
▕▼▼▼▼▏我已經受夠這種像處罰遊戲
▕▲▲▲▲▏的吃東西方式了......
/██\
| \ by飄版卡卡獸的哀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3.243
推
11/09 22:29, , 1F
11/09 22:29, 1F
推
11/09 22:29, , 2F
11/09 22:29, 2F
→
11/09 22:29, , 3F
11/09 22:29, 3F
推
11/09 22:40, , 4F
11/09 22:40, 4F
→
11/09 22:42, , 5F
11/09 22:42, 5F
→
11/09 22:45, , 6F
11/09 22:45, 6F
→
11/09 22:46, , 7F
11/09 22:46, 7F
推
11/09 22:47, , 8F
11/09 22:47, 8F
忘了說了~ 于頁網還有番外篇~ 很好看~ XD
再補一點,賀先生之前對成蘭應該有愛的,所以才有要獨佔的行為,但那樣的愛還不
到願意為了她放棄,但是在暴走之時,賀先生的內心是希望留下的,就算不能當仙也無
所謂,他只想過成蘭說的平凡的人生~ 所以也是這時才鬆動的吧~ ^^
※ 編輯: lattenight 來自: 118.171.3.243 (11/09 23:04)
推
11/09 23:35, , 9F
11/09 23:35, 9F
→
11/10 00:00, , 10F
11/10 00:00, 10F
→
11/10 00:00, , 11F
11/10 00:00, 11F
→
11/10 00:24, , 12F
11/10 00:24, 12F
→
11/10 00:25, , 13F
11/10 00:25, 13F
已改過,感謝~ ^^
※ 編輯: lattenight 來自: 118.171.3.243 (11/10 01:02)
推
11/10 01:39, , 14F
11/10 01:39, 14F
推
11/10 02:12, , 15F
11/10 02:12, 15F
→
11/10 02:12, , 16F
11/10 02:12, 16F
→
11/10 10:54, , 17F
11/10 10:54, 17F
推
11/10 12:10, , 18F
11/10 12:10, 18F
→
11/10 12:10, , 19F
11/10 12:10, 19F
推
11/10 12:50, , 20F
11/10 12:50, 20F
推
11/10 13:25, , 21F
11/10 13:25, 21F
推
11/10 14:09, , 22F
11/10 14:09, 22F
推
11/11 00:45, , 23F
11/11 00:45, 23F
推
11/11 17:52, , 24F
11/11 17:52, 24F
→
11/11 17:52, , 25F
11/11 17:52, 25F
推
11/11 21:32, , 26F
11/11 21:32, 26F
→
11/11 21:32, , 27F
11/11 21:32, 27F
→
11/11 23:11, , 28F
11/11 23:11, 28F
→
11/13 21:19, , 29F
11/13 21:19, 2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