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聞] 新浪專訪穆大叔:堅強姚明讓我流淚 火箭定會晉級
http://chinanews.sina.com/sports/2009/0505/00513494223.html
北京時間5月5日,休斯頓火箭客場100-92擊敗洛杉磯湖人,西區半決賽首戰告捷,姚明
17投9中、罰球10中10全場拿下28分10個籃板,表現無比威武。
賽後新浪體育連線Dikembe Mutombo,雖然已經是當地時間深夜,但剛剛看完電視直播
的穆大叔還是饒有興致的為我們點評了這場比賽:
新浪體育:大叔你好,你恢復的怎麼樣?我們都知道你剛成功做完膝蓋手術。
Mutombo:是的,手術很成功,不過我現在膝關節彎曲還是有一些困難,之後幾周我要
開始康復理療,你知道到我這個歲數動這麼大手術是很艱難的,不過一切都會變好的。
新浪體育:你肯定也看了今天火箭在LA的第一場球吧?超精彩的比賽,火箭全隊都是
勇士!
Mutombo:沒錯,全隊展現出了驚人的鬥志,他們整場都在戰鬥,我早知道我的伙計們
個個都充滿勇氣。
新浪體育:第一場比賽能拿下意義重大,因為Phil Jackson的球隊如果系列賽第一場
獲勝、那麼整個系列賽就一定能取勝,所以你覺得1-0之後,火箭晉級的希望是不是提升了
呢?
Mutombo:我相信火箭有機會擊敗湖人晉級西區決賽,我們這個賽季一直在進步,我們
正在向更高的水準穩步前進。第2場湖人肯定會強勢反彈,但是我相信我的隊友們為為此做
好準備。等回到豐田中心,我還會去現場給火箭加油助威,我相信我們能贏!
新浪體育:姚明被Kobe撞傷倒地那一瞬間我們都嚇壞了,如果姚明不能打那簡直將是
一場災難,你看到那個場面時是不是也驚到了。
Mutombo:沒錯,我心想難道真的要天亡火箭?!姚明痛苦的倒在地上無法起身的時候
我心如刀割,我為他、為我的球隊揪心。不過,當我看到電視上姚明不顧隊醫的勸阻執意
要馬上回到球場時,我的眼裡噙滿了淚水。姚是一個堅強的球員,他願意為球隊的勝利付
出一切,這是球隊領袖應有的品質。但是我寧願火箭輸掉這場比賽也不願姚承擔傷勢加重
的風險,好在他沒有大礙,賽後他還專門打電話告訴我他沒事,這樣我就能安心入睡了。
新浪體育:Shane Battier也被湖人打得滿臉是血,你覺得這場球湖人是不是有點髒?
Mutombo:這就是季後賽,季後賽是一個戰場,每個球員都會拼盡全力,受傷是在所難
免的。只能說Shane今天挺不幸,而不能說湖人打球骯髒。Battier今天做的很好,他是個
勇士,受傷了去治療,然後繼續比賽,就應該這樣。
新浪體育:湖人和開拓者不一樣,他們防守姚明沒有繞前,而是在身後防守,但是這
樣防証明效果並不理想,你覺得他們下一場會改變策略嗎?
Mutombo:不管湖人怎麼變,我相信火箭都能找到應對的方法,因為第一輪開拓者幾乎
已經將防守姚明能用的招數都用盡了,所以我們肯定也能做出相應正確的調整。
新浪體育:湖人有兩個七尺長人,火箭在你倒下之後前場深度還是顯得有些單薄,你
覺得姚明缺乏替補會成為系列賽的隱患嗎?
Mutombo:我們越打越好現在,大家對自己在球場上能做到的事情越來越有信心,所以
不管對手怎樣我們都不會退縮。
新浪體育:你曾經告誡姚,“不要去造進攻犯規,一定要去蓋帽阿!”所以,身為NBA
歷史上最偉大的內線防守球員之一,你能談談封蓋的技巧嗎?
Mutombo:我覺得造進攻犯規對對手的進攻起不到威懾作用,特別是對於姚這樣身高的
球員來說,你去造進攻犯規裁判就不買賬。封蓋能夠起到震懾對手的作用,比如我要上場
對手投籃的時候心理就會有顧忌,我希望姚也能達到這種防守效果,畢竟他有7尺6寸。
新浪體育:前火箭主帥Jeff Van Gundy在球隊通過首輪後祝賀McGrady終於擺脫首輪魔
咒,你不覺得他的話有些諷刺意味嗎?因為McGrady並沒有出場打球。
Mutombo:你知道球隊不是一個人的,球隊順利通過首輪每個人都在慶祝,所以我不覺
得JVG是在諷刺McGrady,可能有些人覺得聽上去確實不合時宜。但是我要告訴你,T-Mac雖
然沒法出場比賽,但他依然是球隊的一份子,Van Gundy祝賀他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新浪體育:所以下賽季如果一個健康的T-Mac回歸,火箭只會變得更強,而不是反而
打亂了現在的化學反應,是嗎?
Mutombo:絕對,絕對。失去球隊最好的球員當然不會反而是好事,雖然火箭賽季末段
全隊擰成一股繩打出了非常出色的團隊籃球,但如果一個健康的McGrady能夠在下賽季回歸
,那麼火箭必然會變得更強。當然,要奪冠軍你就不能太過依靠一個人的作用,而是要打
出精彩的團隊籃球。不過McGrady若能恢復巔峰狀態,對火箭成為真正的冠軍爭奪者肯定還
是有幫助的。
--
老木就是老木,講話好有深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01.245
推
05/05 19:09, , 1F
05/05 19:09, 1F
→
05/05 19:10, , 2F
05/05 19:10, 2F
推
05/05 19:11, , 3F
05/05 19:11, 3F
推
05/05 19:16, , 4F
05/05 19:16, 4F
推
05/05 19:28, , 5F
05/05 19:28, 5F
推
05/05 19:34, , 6F
05/05 19:34, 6F
推
05/05 19:37, , 7F
05/05 19:37, 7F
→
05/05 19:37, , 8F
05/05 19:37, 8F
推
05/05 20:33, , 9F
05/05 20:33, 9F
推
05/05 20:58, , 10F
05/05 20:58, 10F
推
05/05 21:18, , 11F
05/05 21:18, 11F
推
05/05 21:19, , 12F
05/05 21:19, 12F
→
05/05 21:21, , 13F
05/05 21:21, 13F
→
05/05 21:22, , 14F
05/05 21:22, 14F
→
05/05 21:22, , 15F
05/05 21:22, 15F
推
05/05 21:29, , 16F
05/05 21:29, 16F
推
05/05 21:39, , 17F
05/05 21:39, 17F
→
05/05 22:09, , 18F
05/05 22:09, 18F
推
05/05 22:24, , 19F
05/05 22:24, 19F
推
05/05 22:32, , 20F
05/05 22:32, 20F
→
05/05 23:31, , 21F
05/05 23:31, 21F
→
05/05 23:32, , 22F
05/05 23:32, 22F
推
05/05 23:58, , 23F
05/05 23:58, 23F
推
05/06 04:52, , 24F
05/06 04:52, 24F
推
05/06 11:31, , 25F
05/06 11:31, 25F
→
05/06 11:32, , 26F
05/06 11:32, 26F
→
05/06 11:33, , 27F
05/06 11:33, 27F
→
05/06 11:33, , 28F
05/06 11:33, 28F
→
12/12 20:04, , 29F
12/12 20:04, 2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