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車注意!行駛台9丁須通行證、載運危險品 違者4/17起開罰
大車注意!行駛台9丁須通行證、載運危險品 違者4/17起開罰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750755
自由時報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今年1月17日開放大貨車通行,受縣環評
規定,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禁行大貨車,公路總局採發證管制方式,開放民眾申請通
行證,執法有3個月緩衝期,4月17日起,若無通行證行駛台9丁線,依法可開罰900元,並
計違規點數1點。
大貨車行駛蘇花改,因卡在環評及通行隧道安全等問題,直到今年初才開放車體長度在
12.2公尺以內、非管制的大貨車上路,但載運柴油、汽油等危險物品車輛,仍需走台9丁
線往返。
依照蘇花改環評書規定,蘇花改開放3.5公噸大貨車行駛後,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禁行
大貨車;但考量民眾需求,公路總局採發放通行證方式管制。
公路總局表示,蘇花公路禁行大貨車,執法緩衝期預計至4月17日,緩衝期結束後,將與
警方配合執法,不過,無通行證車輛若到東澳市區休憩,則不在執法範圍內。
公路總局補充,載運危險物品等車輛若要上路,本身就有監理單位核發的通行證,不需申
請台9丁線通行證明,可直接上路;營業用貨車要行駛台9丁線,可至各縣市監理單位申請
,若非營業用戶,則可至第4區養護工程處申請,預估1週內就可發證。
警方表示,緩衝期結束後,4月17日起將開始執法,未申請通行證的大貨車行駛台9丁線,
將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開罰900元,並計違規點數1點,半年
記滿6點,可吊扣駕照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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