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車注意!行駛台9丁須通行證、載運危險品 違者4/17起開罰

看板Road作者 (cooper)時間6年前 (2019/04/06 20:47),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車注意!行駛台9丁須通行證、載運危險品 違者4/17起開罰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750755 自由時報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今年1月17日開放大貨車通行,受縣環評 規定,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禁行大貨車,公路總局採發證管制方式,開放民眾申請通 行證,執法有3個月緩衝期,4月17日起,若無通行證行駛台9丁線,依法可開罰900元,並 計違規點數1點。 大貨車行駛蘇花改,因卡在環評及通行隧道安全等問題,直到今年初才開放車體長度在 12.2公尺以內、非管制的大貨車上路,但載運柴油、汽油等危險物品車輛,仍需走台9丁 線往返。 依照蘇花改環評書規定,蘇花改開放3.5公噸大貨車行駛後,台9丁線(舊蘇花公路)禁行 大貨車;但考量民眾需求,公路總局採發放通行證方式管制。 公路總局表示,蘇花公路禁行大貨車,執法緩衝期預計至4月17日,緩衝期結束後,將與 警方配合執法,不過,無通行證車輛若到東澳市區休憩,則不在執法範圍內。 公路總局補充,載運危險物品等車輛若要上路,本身就有監理單位核發的通行證,不需申 請台9丁線通行證明,可直接上路;營業用貨車要行駛台9丁線,可至各縣市監理單位申請 ,若非營業用戶,則可至第4區養護工程處申請,預估1週內就可發證。 警方表示,緩衝期結束後,4月17日起將開始執法,未申請通行證的大貨車行駛台9丁線, 將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開罰900元,並計違規點數1點,半年 記滿6點,可吊扣駕照1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181.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554554848.A.F43.html

04/07 13:18, 6年前 , 1F
就是強制你要過磅..
04/07 13:18, 1F

04/07 23:52, 6年前 , 2F
過磅很好啊
04/07 23:52, 2F

04/10 17:03, 6年前 , 3F
然後要機車和載危險物品的大貨車一起走?是低端人口滅
04/10 17:03, 3F

04/10 17:03, 6年前 , 4F
絕計劃嗎?
04/10 17:03, 4F

04/11 16:24, 6年前 , 5F
消滅機車族 從政府開始做起
04/11 16:24, 5F

04/11 18:38, 6年前 , 6F
然後等會有人跳出來說違憲(誤+放餌)
04/11 18:38, 6F

04/11 22:43, 6年前 , 7F
聲稱請大家給他一點時間評估機車通行 一年後卻動也不動
04/11 22:43, 7F

04/11 22:44, 6年前 , 8F
能不能告他們廢弛職務啊?
04/11 22:44, 8F
文章代碼(AID): #1Sg9_Wz3 (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