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被Bioware討論區禁止發言會令你無法玩遊戲
在 rock-paper-shotgun 的留言裡有一個很有趣的論點:
(原出處: http://goo.gl/YPGP5 )
The piracy argument is actually kind of interesting. It almost does justify
piracy. Not morally but… well:
前面有人提到的「盜版論」蠻有趣的。甚至可以說它合理化了盜版這行為。
當然,盜版是不道德的,不過...
What it basically boils down to is that when you buy a digital download, or
an account-restricted game from a shop, you’re basically buying thin air. You
’re paying for nothing.
簡單來說,你買數位下載或是到實體店買綁帳號的遊戲時候,你根本就是在買空氣。
你付錢換來的是虛無。
Because you’re not buying a product, says the publisher, you’re buying a
service. Which is perfectly reasonable. It requires a change in thinking, but
basically the box I buy is just a service agreement.
這是因為遊戲出版商說,「你購買的不是一個產品,是一個服務」。
這的確很合理。你得改變一下你的想法,但簡單來說你買的那個紙盒只不過是一個
服務合約而已。
The problem lies in that the same EULA will then tell you that the publishers
offers no guarantee of the service, it can be shut down any time, the product
is sold as is, bugs and all, and they can remove your access whenever they
want.
但問題就在你買的那合約之中(EULA)寫說遊戲出版商並不保證服務的永久性。服務可以
隨時被中止、你必須接受賣給你的產品的狀態,包括所有裡面的臭蟲,況且他們什麼時候
想拒絕你使用都可以。
So on the one hand, they’re selling a service. On the other hand, they make
no guarantee that this service will work or even exists. They are literally
selling thin air. They’re selling nothing. They’re not selling a product,
and they’re not selling a service.
所以就某方面來說,他們賣給你的是一種服務。但另一方面來講,他們無法保證
你買的服務能正常運作,連這服務是否一定存在都無法保證。這麼說來他們完全
是在販售空氣。他們賣的是不存在的東西。他們既非在賣產品,也不是在賣服務。
And if they’re selling nothing, then the thing they’re selling is
inherently worthless, and so why would you pay for it? Well obviously you do
so to reward and feed the people that made something you enjoy. But that’s
practically voluntary at this point.
那如果他們賣的是虛無,販售的東西自然沒有價值,那你為什麼要付錢呢?
顯然地你付錢的原因是要給予帶給你快樂的創作者某種報酬,提供他們的溫飽。
但說到這裡提供他們溫飽與報酬的這個行為,對使用者來說根本可以算是自發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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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問題的癥結點應該是合約的部份。
真正不合理的其實是合約。
多人、長期、月費型的遊戲也應該要跟單人遊戲有所區分。
我一直以來都覺得最欣賞的電腦遊戲,是像玩具一樣。
小孩子玩玩具,沒有目標,沒有輸贏。
單機遊戲尤其符合這個條件,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當然絕大多數的單機遊戲還是有輸贏,有目標,可是玩家自己可以決定是否要遵守。
撇開遊戲設計,「玩具論」跟這次的事件的相關性,就是
玩具不會因為玩具商決定你不能玩,就從你家裡消失(或失去功能)。
玩具商不能保證你一輩子都買得到三號電池補充玩具電力
(遊戲出版商也不能保證三十年後的電腦能跑2000年代的軟體),
但玩具商能保證的是就算你五十歲、它倒閉了,有電池的話玩具還是能動。
(遊戲軟體能用模擬器或其他方式運作)
所以我痛恨綁帳號,要連上出版商 server 通過認證才能運作的遊戲。
所以我雖然知道 crack 是不對的,我還是要保留一份在我 local 端。
我不是不了解用錯去治錯是站不住腳的,但至少我道德上不會自責。
有別的選擇的話也可以。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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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7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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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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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這篇只是給大家參考一下。我不覺得這個人是在合理化盜版,
只是一個邏輯上的 exercise 而已(就像有人會去證 1+1 = 3 然後看誰能拆穿一樣)。
至於需不需要保證商品永久存在,你買任何別的東西的時候會預期在將來的某個時候,
它會消失嗎?我是無法接受的。
小時候買的模擬城市、柏德一二代、猴島系列、美少女夢工廠等等,全都好好的在那裡。
出版商當然不能保證那光碟永遠都不會壞,但我買回來(有的還買超過一次),就是應該
要在那。我哪一天想回味都可以拿出來玩才對。這要求不會不合理啊。
(當然 win7 不支援也不是原出版商的責任,但如果有非得連上公司 server 認證才
可以進行遊戲的 DRM 的話,就說不過去了)
至於把遊戲當智慧財產而表示檢視標準應該不同:
書、音樂、電影,難道不也是智慧財產嗎?
我除了一個先例之外可沒聽說過買過的書、音樂,或電影會消失。
(而我聽說的那唯一的先例,2009 年的 Amazon 遠端刪書事件,
最後由 Amazon 賠錢庭外和解落幕。
除此之外他們還公開道歉,並承諾再也不做類似的行為。)
如果你能接受花了原價的遊戲,過了若干時間後出版商決定「停止提供服務」的話,
也沒有關係。每個人的接受程度本來就不一樣。
但我是無法接受啦... 所以我除非碰到大特價,不然不會用原價買任何
digital subscription 方式販售的遊戲。(GOG 據說就不錯,但它不收美國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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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蠻扯的 XD 公共財有一點過頭。
※ 編輯: weeee333 來自: 114.25.178.118 (03/19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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