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事故誤點可以退票嗎?
※ 引述《newtonyd (newtonyd)》之銘言:
: ※ 引述《Sheng98 (賤狗的窩)》之銘言:
: : 臺鐵簡訊4月7日11時48分陸續通報:
: : 4月7日5103次(七堵開往高雄加班自強號PP),11時40分在永康-臺南間(大橋站)發生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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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行人之死傷事故,未影響鄰線,安排由後續之5501次莒光號至現場辦理旅客接駁,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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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救護車送醫後於12時26分放行,路線恢復正常,共影響19列次、延誤506分、旅客6,28
: : 人。
: 借題問一下 原本搭乘的是自強號
: 事故後不是用自強號而是用莒光號接駁
: 旅客不能主張退差價嗎?
照往例而言都是可以退取差價的,不知道另一位大大回答的依據是啥?
例如先前的514次故障,由區間車接駁,一樣是有退取差價阿
117次竹北事故,由700型代打至彰化後轉PP,一樣是代打的這段有退差價
127次新竹燒軸,新竹=高雄由700型代打,一樣有退取差價阿
因為實際搭乘車種跟原先搭乘票種不合,當然可以退票阿
所以遇到區間車代打對號列車時,台鐵往往會將原本的自強/莒光 改成 "區間快"
就是因為車種是區間車的車種,你以甚麼車種載客,就要收取相等的費用
但是如果是另外一種狀況,也就是區間車故障(事故),改由莒光/自強接駁
或是莒光故障(事故),改由自強接駁,則不退差價
因為後來所接駁之車種,較原先購買車種高級,所以接駁算是禮遇,不加收也不退費
區間車誤點多久皆不退費,因此區間車故障或事故由其他接駁較無問題
莒光因事故誤點不退費,但由區間車接駁可退接駁段之差額
自強因事故誤點不退費,但由區間車/莒光號 接駁可退接駁段之差額
若因事故或故障,以同等車型接駁,但經車長檢視後有部分路段確實無座
得請車長簽名憑證,再請車長向上呈報,可主張退取無座路段2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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