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了錢能說謊多久?
※ 引述《daric9180 (caricatures5566)》之銘言:
: 沒錯!標題可能過於聳動,不過我每次只要看到露天標題打上類似"不玩了 大清倉"或是"
: 退出不玩 XXX",我就很想知道這能不能實際影響銷量?
: 在我認為你不玩了就是放著帳號,要不就是全送給其他玩家,我甚至看過有人可以宣布不
: 玩兩個月。如果我買了他的東西他還繼續玩,我可以呈報詐欺嗎.....
: 這比標題打"保證最便宜"還要嘲諷啊!!
: 有人看過更騙的露天標題嗎?
剛看到這篇的標題,還以為是要說這陣子很多騙子在騙裝這件事
點進來才發現,原來只是在說露天商店的標題……
其實,這只能說是常見的「行銷手法」之一而已,就像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跳樓大
拍賣」、「租約到期,結束營業」、「限量特價出清」…等諸如此類的標語,不勝枚舉。
到底這種「騙人的商店名」能不能實際影響銷量?這就要看他賣的東西C/P值高不高了。
可以確定的是,這種店名能夠增加該店的曝光率,讓其他玩家們不自覺地就把滑鼠移過去
點兩下,想看看這間「便宜的店」有沒有自己想要買的東西。如果剛好有,價錢也可以接
受的話,當然順手就拉了。不過原po會發文的原因,應該是看到的價錢都很不廉價吧!
這樣的情況,能不能算是「詐欺」?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
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
千元以下罰金。」例如:中古車商出售汽車,但對於該車發生過重大車禍一事不向購買者
告知,使購買者仍為購買,這樣就可以算是詐欺。
但是「不實的商店名」,只能吸引你瀏覽他的商店而已,要不要買的決定權還是在於自己
,因此不算是刑法上的詐欺罪,而現實裡用「結束營業」、「租約到期」、「遷店」……
等等標語,讓消費者有「下次來可能就買不到了」的想法,可能可以用違反《公平交易法
》來處理,店家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在日常生活中就已經有很多廣告不實的例子,也是相安無事的存在著,而遊戲裡的商店名
,相對來說又更微不足道了。所以基本上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管,要馬忽略他,不然就是習
慣他,然後讓自己對這種店名無感。頂多就是多注意店名有沒有禁字,或是太長的店名也
可以檢舉,檢舉成功的話第一次他會被停7天,第二次就拜拜了。(用其他程式來掛賣,
店名可以打很長,超過用RO開露天時的限制字數)
恩…結論是,真的不用太認真看露天的商店名,不然只會一直在期望中失望,在點開的瞬
間默默地OS:「*!又一間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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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扯…感覺是忘了把廣告撕掉XD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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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9:05,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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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園賣的銀卡只能查中央城內的露天,南門外或其他城市的不能查
※ 編輯: prettyloveu (118.166.232.21), 09/02/2015 19:12:1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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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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