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或許該說再見了

看板RIPE_gender作者 (影斯)時間14年前 (2009/12/04 19:28),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2 (看更多)
※ 引述《tasiya (我要勇敢向前高飛)》之銘言: : 想結婚的我 : 接連幾個遇到的男生都還不想結婚 : 目前這位律師男友 : 但覺得我們之前的一年之約太短 : 他想要延長為一年半 : 也就是明年的九月 可以各退一步: 生完小孩、半年後再結婚。 女方放棄:1.結婚, 2.生小孩的正常過程,變成先有小孩後結婚。 男方簽一個契約: 如果不結婚罰款三千萬,用來養小孩。 優生學這個考量達成。 男方要求的半年時間達成。 結婚這個目標有機會達成。(雖然有瑕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2.98

12/04 21:29, , 1F
我不懂法律 這樣的契約真的有效嗎?
12/04 21:29, 1F

12/04 21:37, , 2F
要不然就先簽3000萬本票,沒養小孩就去法院要他支付
12/04 21:37, 2F

12/04 21:50, , 3F
三千萬@@
12/04 21:50, 3F

12/04 21:51, , 4F
萬一生出來的不符合優生學 或者生不出來就...xd
12/04 21:51, 4F

12/04 23:00, , 5F
其實這招在某個前提之下是不錯的... 只是... 今天...
12/04 23:00, 5F

12/04 23:01, , 6F
那某個前提(男的一定會嫁事主)並不成立的... 唉~
12/04 23:01, 6F

12/04 23:01, , 7F
12/04 23:01, 7F

12/07 19:52, , 8F
這個有違反善良風俗,所以不成立 (之前有類似的契約)
12/07 19:5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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