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研替期間非公差因素長天數出國可能性?

看板RDSS作者 (嘉嘉)時間11年前 (2014/11/19 23:46), 編輯推噓7(702)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woulusai (囉唆)》之銘言: : ※ 引述《scott20144 (DaYo)》之銘言: : : 請問有無版友有長天數出國的經驗呢? : : 依規定役男第三階段只能出國8天還是9天的樣子 : : 但小弟可能需要兩星期左右.. : : 不曉得是否有什麼方法能寬延至兩週? : : 請公司給予公差名義可行嗎? : : 謝謝. : 借題問 : 由於去歐洲的直飛機票幾乎都晚上2300甚至2340出發 : 這一小甚至20分就用掉一天的quota真的很浪費 : 加上偏偏回程的最大天數就是硬生生會超過半天或幾個小時... :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真的有超過一天或幾個小時(over 9天)回來入境經驗的嗎 : 爬文只看到說有沒事的但也有被公司警告的 : 如果只是限制出境六個月就想挑戰看看... : 但多少還是會擔心 我是有夢到一個例子,參考看看 某研替役男一月底去歐洲旅遊11天 直到人資被內政部通知(七月中),才要求役男繳交「延遲證明」 不過既然是故意的,哪來的證明? 就只好隨便寫個理由交出去 不久後,收到內政部回函 因瞎掰的理由不符合延遲歸國的標準,因此被限制申請出境六個月 接著人資來說明此風不可長,這算是不小的違規... 夢醒了 法規明訂逾期歸國超過七天,除限制出境申請外,還有罰則 因此超過兩天 屬灰色地帶 [註] 會不會被人資嘰嘰叫是人品問題,多打點、多瞭解比較重要 至於公司會不會被內政部警告?有請人資來解夢 [註] 除非有公務出國要申請,否則限制出境申請其實沒有太大的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33.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DSS/M.1416411971.A.652.html

11/20 05:56, , 1F
的確,但如果人資站在役男這邊就沒差
11/20 05:56, 1F

11/21 22:20, , 2F
謝謝分享!!
11/21 22:20, 2F

11/23 20:01, , 3F
公司人資說會害公司被扣分 嚴重時會被縮減名額
11/23 20:01, 3F

11/25 00:07, , 4F
推推,實用!!
11/25 00:07, 4F

11/25 22:00, , 5F
借問,小弟明年8/23~30出國,應該算是合於規定吧??
11/25 22:00, 5F

11/25 22:01, , 6F
看內政部網頁問答的例子說1/1~1/9算八天
11/25 22:01, 6F

11/25 22:01, , 7F
打錯,是8/22~8/30出國
11/25 22:01, 7F

11/28 17:27, , 8F
直接問役政署吧 電話很好打
11/28 17:27, 8F

12/01 21:12, , 9F
已問~ 是OK的
12/01 21:1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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