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役] 回役問題請教

看板RDSS作者 (楊宗緯)時間10年前 (2014/01/07 23:59),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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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fwoung (woung)》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服役的公司因私人原因想要回一般替代役 : 目前跟公司已經說明 無意願繼續服役 公司那邊也答應要幫忙申請 : 只是目前可能只能用役男曠職的原因申請 : 小弟想要請問各位前輩 如果用曠職去申請 會不會造成役男犯法(坐牢,罰錢,留前科....) : 因為人資那邊說 依照服勤管理辦法 役男無故曠職 會依'法'辦理 : 叫我要考慮一下 : 另外還有一件事 就是想要請問一下 直接回役跟釋出的時程會差很多嗎~ : 謝謝! 研發替代役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研 發替代役資格,改服一般替代役,補足應服役期: 一、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施暴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二、違反服勤管理規定,情節重大。 三、故意耗用物品或洩漏機密資料,致用人單位受有損害。 四、私自經營與用人單位相關之事業。 五、其他有害用人單位權益,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應廢止其資格。 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者,處二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結論: 曠職不要超過七天,選擇 3~5 天最為適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6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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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公司答應幫他...不是他要逼公司給他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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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看公司怎摸寫...故事怎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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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太相信公司所說的一切,白紙黑字出來的東西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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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口頭說說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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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最怕公司說要幫...結果故事亂說搞到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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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這點疑慮...就還是會建議原PO 3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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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弟看板上回役的方式,大多這五項較易成功,請問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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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好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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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可以連續曠職 要斷斷續續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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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幫也只能把故事寫得很難聽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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