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役期屆滿事宜--致研發役辦公室的一封信

看板RDSS作者 (研究生金剛腿)時間13年前 (2011/02/15 11:23),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各位弟兄們: 昨天已經收到辦公室諮詢人員的回答了 也看到了h大張貼的回覆 原則上大同小異,不過我把我所聽到的跟大家報告一下 ※ 引述《u712121 (研究生金剛腿)》之銘言: : ==============信件內文================= : 【退伍身份問題】 : 一、如何辦理退伍事宜?細節?是否有流程圖?是否有公開說明會? 【官方回應】 由主管機關聯絡用人單位協助役男辦理退役證明 至於是否有公開說明會?辦公室說目前還不確定 【個人見解】 我覺得大家應該要求辦理退伍說明會與座談會 至少要發出一份流程圖,讓役男與用人單位都能清楚瞭解 請大家盡量以此向主管機關反應! : 二、研發役男與一般替代役男不同, : 可能於期滿後,仍在公司服務並執行業務,是否需返鄉領取退伍令? : 若要返鄉領取,應於何時辦理?何時截止? : 主管機關是否向公司爭取公假領證?  【官方回答】 無須返鄉領取退伍令,統一由主管機關通知用人單位辦理服役證明 若用人單位有延遲之情形,將列入考核 : 【役男去留問題】 : 三、解除役男身份後,若留任於原單位,是否需重新與該單位簽約? 【官方回答】 若役男於役期結束後,用人單位有意再聘用 因役男身份己解除,一切依用人單位規定辦理 : 四、若依役男個人意願離職,是否應依照勞基法規定於一個月前主動以書面通知? 【官方回答】 依公司規定 : 五、若依役男個人意願離職,用人單位有刁難之情事, : 造成辦理離職流程上有困難,是否保障能在期滿隔日主動解約,並離開用人單位? 【官方回答】 用人單位應該不會刁難,若有此情節,役男可向辦公室反應 若於期滿後離職,應配合用人單位完成離職手續 【個人見解】 其實並非像各位大人的想像一樣,用人單位其實可以花招百出 扣薪、離職簽呈故意延遲、公事上故意刁難.....等等 我身邊就血淋淋地在發生!! 個人覺得主管機關還是要明定規則,連勞基法都有保障員工 於一個月前提出書面通知,一個月後的離職就自動生效了! 難道研發替代役辦公室做不到!? 請各位官員多為役男們想一想吧! : 六、若用人單位不意願繼續任用,而役男本身想留任, : 用人單位是否須於事先以書面通知並給予遣散費, : 或依勞基法規定給予一個月薪資,以利於役男求職緩衝。 【官方回答】 目前「替代役條例」與「研發替代役法規」均無對此有規範,因此以現況而言, 無法保障役男有遣散費或依勞基法規定給予一個月薪資,以利於役男求職緩衝 此意見會上報至內政部,列入改善事項。 但!可能來不及在第1梯次退伍前提出具體方案!在此先說聲抱歉 【個人見解】 此部份是我個人覺得不能接受的部份,雖然承辦人員很客氣地回應我的問題 有關役男要離職就要配合用人單位完成離職手續 但若用人單位不意願繼續任用,而役男本身想留任 主管機關卻不能保障役男有遣散費或依勞基法規定給予一個月覓職薪資 難道是研發工程人員之間常流傳的「只要有錢,就永遠有新鮮的肝可以用!」 研發役男與一般替代役男不同之處在於 「一般替代役男」服務於公部門、學校機關、警察局、消防局等單位 在役期結束後無留任問題 「研發役男」任職於公、私立單位,服務內容與直接就業相同 對於去留問題,有著不同的多元狀況 政府創立研發替代役制度二年多以來,研發役基金由役男第二階段薪資一半繳納 依照內政部所公佈的每年有2500人加入研發役,以碩士最低薪資34100元來算 2500(人)x17050(元)x11(月)x3(屆)=14億元 辦理許多的招聘制度說明會,但是卻沒有思考退場機制 從「國民年金問題」、「役男不適任退場問題」,一直到現在的「期滿去留問題」 一直無法獲得明確地解決 難道我們入營受訓、辦理說明會活動、第二階段年終需要花費到14億元嗎? 還是我們的錢都拿去買公債了? 第1梯次至今已經過了2年6個月又3天 這917天以來,內政部只管如何增加服役人數 卻沒有一個人去想,役男屆滿後的去留! 五個月的時間,難道無法決定一件事! 用我們的基金找人開會很難嗎? 研發役管理系統不要只會問我們績效、滿意度!主動用來傾聽役男的聲音很難? 送簽呈提案需要很多時間嗎?還是部長的公文太多?給你2年多都做不到嗎? 還是我們要等退伍後,有朝一日再來學習「陸一特」申請國賠? 期待主管機關能在一個月內提出有用的辦法! 為役男爭取權益!役男們也要勇敢發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1.78 ※ 編輯: u712121 來自: 61.218.11.78 (02/15 11:25)

02/15 12:56, , 1F
u大跟前一篇h大的第四點似乎不同,如果比照這篇說的,大家
02/15 12:56, 1F

02/15 12:57, , 2F
似乎還是得在役期滿的前一月提辭(如果約滿要閃的話) ~
02/15 12:57, 2F

02/15 13:25, , 3F
辦公室表示:依各公司的服務契約為準
02/15 13:25, 3F

02/15 23:57, , 4F
有心推~~大家要勇敢發聲阿^^/
02/15 23:57, 4F

02/16 00:40, , 5F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們有繳錢出來啊= = 太令人生氣了!
02/16 00:40, 5F

02/16 00:40, , 6F
可以叫他們把錢還我們嗎XD 反正他們也沒做什麼事...orz
02/16 00:40, 6F

02/19 21:10, , 7F
推...大家要硬起來
02/19 21:10, 7F

03/06 12:59, , 8F
大推,大家要團結
03/06 12:59, 8F
文章代碼(AID): #1DMV6X9D (RDSS)
文章代碼(AID): #1DMV6X9D (RD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