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服役期間能否進修博士班學業?
※ 引述《Gallinari (紐約尼克新星)》之銘言:
: 關於這個問題,下列連結文件中的問題19就有回答:
: http://rdss.nca.gov.tw/MND_NCA/downloadSysFileAction.do?fileID=266
: 問題19:服役期間能否進修博士班學業?
: 於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進修博士班,因事涉役
: 男於用人單位從事研發工作與役男運用管理等
: 權責,於不影響研發工作及用人管理前提下,
: 經用人單位同意後自行協調安排。(※原則以
: 工作閒暇時間進修較為妥適,且訓練進修天數
: 不能逾應服役期1/2)
: 我想請問,何謂「訓練進修天數不能逾應服役期1/2」?
: 是指「最快只能在一年半後,才可恢復博士班在學身份」
: 還是「純粹計算天數」?
: 如果未來計畫每一學期只修兩門課,每週花6小時其餘時間都在公司,
: 無論1天撥6小時修課或2天各3小時,
: 好像也不會超過役期的1/2?
: 這條規定好像寫得不很清楚?
這條規定的確很不清楚
若是超過了 會取消資格還是有其他的處理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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