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服役期間能否進修博士班學業?

看板RDSS作者 (oliverliu)時間14年前 (2010/04/10 18: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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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llinari (紐約尼克新星)》之銘言: : 關於這個問題,下列連結文件中的問題19就有回答: : http://rdss.nca.gov.tw/MND_NCA/downloadSysFileAction.do?fileID=266 : 問題19:服役期間能否進修博士班學業? : 於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進修博士班,因事涉役 : 男於用人單位從事研發工作與役男運用管理等 : 權責,於不影響研發工作及用人管理前提下, : 經用人單位同意後自行協調安排。(※原則以 : 工作閒暇時間進修較為妥適,且訓練進修天數 : 不能逾應服役期1/2) : 我想請問,何謂「訓練進修天數不能逾應服役期1/2」? : 是指「最快只能在一年半後,才可恢復博士班在學身份」 : 還是「純粹計算天數」? : 如果未來計畫每一學期只修兩門課,每週花6小時其餘時間都在公司, : 無論1天撥6小時修課或2天各3小時, : 好像也不會超過役期的1/2? : 這條規定好像寫得不很清楚? 這條規定的確很不清楚 若是超過了 會取消資格還是有其他的處理結果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4.186
文章代碼(AID): #1Bm5Hanq (RD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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