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役] 無原因七天未到服役單位
剛好看到上面推文有人說道
無原因無故不到用人公司會回役
我也記得有這條規定
可是無故不到會受什麼罰則嗎?
還是單純馬上回役
順道一問
假如回役的話 去消防和警察役是依照成功嶺的考試成績
填志願分發 還是內政部直接指派?
其實最近一直考慮要不要回役
因為工作內容時再跟當初談的差距有點大
而且是很排斥...
害我幾乎沒什麼工作的動力
加上又晚下班
所以想請教上訴的問題 不知道有人研究過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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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8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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