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出國出差手續

看板RDSS作者 (心情好)時間15年前 (2009/05/22 22:32),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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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從內政部役政署的台北辦公室回來, 送出申請後,役政署會給一張公文,上面會寫同意出國, 然後註明要拿護照去台北辦公室蓋章. 台北辦公室的地址是:台北市延平北路45號1樓 公文上面沒有寫地址,所以我們就傻傻的從台北跑到板橋研發替代役辦公室 幸好有位小姐很善良的告訴我們地點. 然後,到了台北辦公室之後,承辦人員說, 通常一開始申請的時候,就應該連護照一起送件,所以根本不用自己再跑一趟. 除非是真的很趕來不及...... 出國的時候,要記得那張公文也要帶著喔! 然後蓋章上面會有個期限,說幾月幾號前可以出國乙次. 他通常會給比你原本申請的日期再多幾天...例如是申請6月5日出國 他會寫6月8日前准予出國乙次. 供大家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92.50

05/23 01:31, , 1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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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1:06, , 2F
可以郵寄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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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6:22, , 3F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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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8:38, , 4F
可是我們公司會幫我們拿去蓋耶...自己不用去..
05/23 18:38, 4F
文章代碼(AID): #1A5hTZZ4 (RD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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