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國防役男 轉免/替代役流程

看板RDSS作者 (愛上高爾夫球...)時間19年前 (2007/01/09 20:5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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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終於把這整個流程給弄懂了 我自己是70年次的役男, 所以只有替乙才可以服12天補充兵 1.可於工作中同時至國防部指定醫院進行檢查(三軍總醫院、台大醫院、 台大榮總、台中榮總、成大醫院、高雄榮總、花蓮慈濟) 2.申請診斷證明書(2份即可) 3.至各地團管部辦理體位變更 (帶診斷證明/預官適任證書/身份證件..忘了還有啥) 4.團管部會幫你跟後備司令部辦理體位變更 過了就會發公文給你(沒過我就不知道了) 5.收到公文後就可以持該份公文 跟診斷證明還有切結書(放棄國防役身份) 6.公司會幫你跟國防部人事室 申請國防役男註銷的手續 7.註銷成功後 國防部人事室會發公文給自己的公司 副本到後備司令部跟縣市政府 8.此時你已經不是國防役男了(公文上寫說根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1條第1項第3款 需轉服替代役) 9.副本送到後備司令部時, 會幫你轉給你所屬的團管部 10.團管部收到上述第7點公文時, 會幫你送文給 北/中/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申請同意 11.如果地區後備指揮部同意後, 所屬的團管部就會幫你送資料到所屬的鄉鎮市公所 進行替代役男招集的作業 12.鄉鎮市公所抓你去當12天 or 抵免役期 (我現在還沒跑到這裡) 我目前是跑到第10點了..我有點疑惑為什麼我要當替代役還要地區後備指揮部同意 ? 我這已經是國防部的公文說轉服替代役了, 管理規則也說了.. (我真的想不通這一點, 卡了1個月了) 然後鄉鎮兵役課是說 我可以先去申請役期抵免證明 (如果真的是當12天國民兵,就直接發退伍令給我) 大概的流程是這樣啦...70年次替乙的流程跟我差不多 但是69年次以前的國防役 我建議你先打電話去內政部替代役管中心(南投)問清楚 因為如果他們說69年次以前的替甲也是當12天補充兵 那就沒問題 只要這條沒被修法修掉 就不會有事 至於板上網友在討論的什麼國防役男轉替代役 一律服一年6個月的替代役 沒有12天的 這是不正確的 為什麼會有這個問題呢 ? 是因為以前國防部可以直接判訂我們國防役男申請的轉服替代役 結果, 結果會是 免役或轉服替代役 但是現在國防部不想管了, 所以他修法, 一律國防役男申請轉服替代役的 通通都抓去做雞精 ?!...是通通先丟去替代役, 再由各地鄉鎮市公所依你判定的體位 看你是要一年6個月或是12天 所以我說 你先打電話去內政部替代役管中問體檢課問問, 到底69年替甲要當幾天的兵 然後有沒有要修法, 都問清楚! 以上有點亂 因為是沒有整理過就貼出來的! 看不懂大家再討論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64.120

01/09 21:53, , 1F
很讚 推推推!
01/09 21:53, 1F

01/12 11:00, , 2F
推一下~最近也被搞到快發瘋了
01/12 11:0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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