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換公司的問題

看板RDSS作者 (愛瑄901)時間19年前 (2006/10/05 10:3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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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acky1006 (好奇殺死一隻貓)》之銘言: : ※ 引述《boombastick (快樂很容易~)》之銘言: : : 公司可以fire你 : : fire之後 你不是換一間公司 不對 也是換公司啦 : : 只是 換到中華民國隸屬的國防部而已 : : 別傻了 能夠換公司 那當初大家擠破頭的要到好公司 是假的嗎 : : 公司不會放人的 你擺爛 公司忍不住了 絕對是直接fire你... : 公司要fire國防訓儲很難,因為雙方都有契約 : 既然公司當初用你需要你的同意,要fire你也是需要你的同意, : 反過來說,你要走也是要公司同意,但大多數公司都不同意... : 你可以擺爛但不能完全不做事,但是不上班就是嚴重違反規定, : 若公司將出勤表當作證據給國防部並且要fire你, : 你連吭都不能吭就要乖乖的回役了... : 所以啦~若你沒有公司把柄就乖乖做事或直接回役吧 擺爛要看情形 但是絕對不能不去上班 假如公司有證據證明役男不適任 還是可以解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9.223.10.243

10/05 21:50, , 1F
了解了,謝謝您!
10/05 21:50, 1F

10/05 21:51, , 2F
不好意思推錯了,不過這篇文章也是說的很好,謝謝!
10/05 21:51, 2F
文章代碼(AID): #159705KU (RD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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