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役是否造成違約
※ 引述《chargi (TG)》之銘言:
: 大家好
: 目前遇到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是有關國防役回役之法律問題
: 當初進此公司之前,公司要簽一份約定,其內容有一條規定未屆滿
: 四年期間時,未獲的公司同意,片面終止聘約,我方須賠償公司違約罰金
: 不過當初並無領取簽約金
: 因此想問各位大大若我要回役,此合約對我是否有效,或是有何種方法與管道可以
: 保護自身的權益,或是有相關經驗的人士可以分享如何處理此問題
: 謝謝..感激感激
關於公司簽約的事,除非你們公司強到有拿去法院去公證,否則那個沒有法律效力
的啦,公司只能嚇嚇一些不懂事的人,叫公司去翻一翻勞基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
的很清楚,看你工作多久,未滿一年,提前十天,滿一年未滿三年提前二十天,
滿三年,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口頭等任何型式將意思表達,即溝成提出離職之要件,
時間到,公司不得以未完成交接為由不放你走,硬來,就去告他。
只有一種條件要注意,如果你的離職會造成公司直接的損失,那他們有理由卡住你,
例如: 你現在正好被客戶指定只有你一個人對方願意接受去執行專案,而你之前也答應
了,如果馬上走人,公司會違約,這種情況下會比較麻煩一點,其它只是工程師的話,
公司沒人接是公司的事,放心的給它提離職吧。
不清楚的話,打電話去各地的勞工局,有專業的律師會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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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25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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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5:0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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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2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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