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防役到大陸派駐 要當兵幾年?

看板RDSS作者 (morrischen)時間19年前 (2006/04/23 00:58),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wung (天長地久是多久)》之銘言: : ※ 引述《morrischen2 (morrischen)》之銘言: : : 如果國防役要去大陸派駐的話 : : 當兵當的完嗎? 出國超過兩個月到底會怎麼樣? : : 這個鳥制度 我快瘋啦~ : : Thanks! : 不可以申訴嗎 : 不知道有沒有申訴的管道 : 不過如果有的話也不知道趕不敢申訴 : 說不定在公司會黑掉 : 到底如果碰到公司外派超過兩個月要如何因應?? 我同梯的打去國防部問 問兩個不同的人 兩個人說法都不一樣 連國防部內部都有很多不同版本 針對立委的質疑 國防部的態度也很XXOO 國防部只說 未來科技替代役將會限制役男去大陸 但是對於目前違法的國防役卻隻字不提 難道國家安全是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嗎 戰爭的時候 難道要我們在對岸動員 還是被對岸抓去搞資訊戰 反攻台灣? 以後再也沒有國防役了 國防役就好像孤兒一樣 任人宰割 針對派駐這個爭議 我看也很有的吵 其法源依據在這 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 十一、進修及訓練:    (一) 各用人單位應由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負責輔導教育,培訓其專        業學能,並得依工作需要派往國內外接受專業訓練或進修,進修及訓練        時間經累計達二個月以上者,均不計入服務年限,並由用人單位報國防        部列管。 歸類在第十一項進修與訓練 問題是役男派駐根本不是所謂的進修或是訓練 又不是去拿博士班或是參加受訓課程 我們也是去工作的 很無奈的被強迫去對岸 / _____ \ 所以我強烈質疑 去對岸工作以這個法條來說根本不成立 也就是說沒有所謂超過兩個月的問題 但是這一切的解讀還是要看國防部那邊怎麼說了 XD 難不成我要進修或受訓個八九年才能退伍了嗎 最好是我這個嫩B要受訓個八年啦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69.245

04/23 01:31, , 1F
學長.. 不只是你煩 我想 我也想做一個了斷了
04/23 01:31, 1F

04/23 02:01, , 2F
當兵吧
04/23 02:01, 2F

04/23 04:35, , 3F
公司也可以說:派到國外是讓你由工作中獲得"專業訓練"....
04/23 04:35, 3F

04/23 04:37, , 4F
規定中是寫 "專業訓練"或"進修" 不一定只有上課才能算
04/23 04:37, 4F
文章代碼(AID): #14Ic2xAC (RDSS)
文章代碼(AID): #14Ic2xAC (RD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