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靠捐精子或卵子維生是行不通的

看板R94A41XXX作者 (pigdog)時間18年前 (2006/03/21 23:36),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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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liguala (giliguala)》之銘言: : 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 第十條 : 符合左列各款條件之人,醫療機構始得接受其捐贈精子或卵子: : 一 女性年滿二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男性年滿二十歲以上,五十歲以 : 下。 : 二 依第五條規定之檢查及評估結果為適合捐贈者。 : 三 未曾於他處捐贈精子或卵子者。 : 四 願以無償方式捐贈,且不指定受贈對象者。 : 五 願將捐贈之精子或卵子之所有權移轉與負責保存之醫療機構。 捐經捐軟必須是無償行為一事,是一般文明國家的常識。 不過文明可以是號稱的,法律的執行也是可以號稱的。 君不見個資法規定不得無故收集及利用他人的資訊, 但是個人資訊的資料庫還不是公然蒐集公然販賣,從 不見哪個條仔或檢察官去調查或偵查。 所以還是可以靠捐莖捐軟而活存的。 以上是基於法社會學的觀點所為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29

03/22 19:00, , 1F
老師,你這樣明講出來會不會造成「法秩序的動盪」啊?
03/22 19:00, 1F

03/24 12:09, , 2F
1.我想法秩序的動盪應該會因為明講出來而穩定,
03/24 12:09, 2F

03/24 12:10, , 3F
因為大家都了解了法秩序的極限和現實,從而更加穩定。
03/24 12:10, 3F

03/24 12:11, , 4F
2.即使以營養費的名義來掩飾無償可以吸引人去捐贈,
03/24 12:11, 4F

03/24 12:14, , 5F
第三項也強調一輩子只能捐一次,所以還是不能靠此維生的
03/24 12:14, 5F
文章代碼(AID): #1481sHHO (R94A41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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