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引號間的標點符號

看板Publish作者 (嗯嗯)時間4年前 (2020/02/08 14:4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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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能不能在這裡發問 如果一句語意未完,但是分成兩個引號表達 那之間的標點符號該怎麼使用才正確 例如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又說:「無糖少冰。」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無糖少冰。」 「請給我一杯紅茶。」他看著菜單,「無糖少冰。」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我希望你能聽我說。」他轉過身來,又說:「那天我根本沒出現。」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56.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sh/M.1581144153.A.2F0.html

02/08 22:36, 4年前 , 1F
都可以 全書統一即可
02/08 22:36, 1F

02/10 17:47, 4年前 , 2F
只要統一一種用法即可,讀者通常會自己解讀
02/10 17:47, 2F

02/11 01:07, 4年前 , 3F
不同標點符號會有不同語感,看作者想帶給讀者甚麼
02/11 01:07, 3F

02/11 16:47, 4年前 , 4F
: : 我建議用全形的:
02/11 16:47, 4F
文章代碼(AID): #1UFbXPBm (Pub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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