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底價重新訂定與公告底價之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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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6→)留言3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Terrykho (那個那個)時間5年前 (2018/09/01 23:26),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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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目前小弟承辦一件工程案. 其中第一次未達三家流標,第二次未進底價廢標,第三次未進底價廢標. 推測為首長核定底價過低,因此與主管討論後決定簽請首長核定底價. 以下是我的問題:. 1.第二次與第三次皆同一家廠商投標且只有一家投標,重訂底價是否有圖利的嫌疑?. (經詢問潛勢投標廠商表示預算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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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8推 4噓 47→)留言5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NT49 (建議售價49元)時間5年前 (2018/09/02 14:21),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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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未達3家流標,第2次以後就不受3家限制,開標後就可以進入比減價的環節. 那因為第2次投標只有1家的關係,開標後其實就是議價. (2家以上叫比價,1家叫議價). 然後依據法源是GPL53條、細則72條. 接著是底價的部分. 我的作法是一開始就會附建議底價分析表給首長參考,讓他的底價別低於現實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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