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有關是否再送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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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1→)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acow (viola)時間8年前 (2016/07/23 06: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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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邊有一件因積欠罰鍰不繳(3萬元),去年度清查財產所得,無收入但有數筆持分土地,經移送行政執行,取得債權憑證。. 今年度再次清查其財產所得資料,同樣是無收入但有數筆持分土地(不動產部分與去年查到的相同)。. 請問前輩們,這樣應該算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再送行政執行,或是屬於無執行效益財產,續發催繳公文即可
(還有56個字)

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uf (懶趴熊)時間8年前 (2016/07/23 10: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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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說明為什麼有些單位年年都送,主要是怕審計來查,發現都沒有移送,. 所以不管有沒有查到新財產都會再移送。. 你這案件才三萬,而且只有一件,只要有附104年的所得、財產,分署是會收案的,. 怕的是一次破千件的債權憑證再移送都沒附新的所得才會退案。. 我們也知道各單位都有被審計的壓力,只要案件不多,
(還有10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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