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考試分發-分發單位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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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是敝人不才的小妹. 各位的指教敝人已在過去2天指導過她了. 幹這種事 要換人工作地點或工作單位的. 也看過幾回 機關都會買人事行政總處的帳. 本身第一次遇到機關不買帳. 想要來請教是否還有相關經驗分享. 找立委是父母看妹妹慌亂的樣子. 一起做的行動. 知道的時候 木已成舟. 沒辦法一起痛罵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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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您很生氣,你可以生氣。. 不過氣完了,請您還是要冷靜下來想想. 我一直相信一句話:「生氣的時候不要做決定。」. 看來你已經做很多動作都是生氣時做的決定..Orz. 既然您的標題是「請益」,說說我的意見,給您參考. 但不見得準,可綜合版上已經有許多前輩的意見. 您自己決斷後面的路吧. 依照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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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同單位(高雄市政府)的同事. 他是高雄人. 然後 考上高考 分發到營建署 地點也寫台北. 他帶著遠離家鄉不太快樂的心情與大包小包行李上台北. 進去營建署人事室報到後 人事馬上說他的上班地點在高雄(五福路附近那邊). (但事先都完全沒有告知我那同事). 我那同事就非常開心的 馬上把身上扛的大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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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普考一般行政. 選填志願以離家遠近作先後順序. 分發到外交部領事局(工作地點:嘉義市). 結果打電話問哪時報到 卻說要到台北市工作. 領事局人事還說就算到能到嘉義工作. 幾個月後照樣調到台北工作. 而且儘管是現缺的工作 卻要等約僱人員離職後才能報到. 昨天和人事行政總處聯絡過後. 依舊交給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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