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考績法初審 丙等比率改1%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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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4推 0噓 18→)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wenchong (Ho)時間14年前 (2010/05/20 19: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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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立法院司委會今天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各機關考列丙等人數比率不得低於1%至3%,10年內3次考列丙等者,應辦理資遣或退休。. 考試院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中的「丙等3%」、「10年累積3次丙等淘汰」等規定,引起部分公務員反彈,希望將考績丙等「比率制」改為「條件制」。. 立法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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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9→)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ltraSpace (有法亦無法)時間14年前 (2010/05/20 22: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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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看到1% ,以為比例上限減少了, 就鬆了一口氣, 但別忘了, 只要1%存在, 那些考試. 進來的新人,剛調進機關的, 沒背景的, 沒有跟上級打好關係的, 你仍能有機會拿到. 丙!!! 況且強制訂比例, 不管是3%, 1%,即使是0.1%, 都是對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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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3210 (很恐怖...不要問...)時間14年前 (2010/05/20 22: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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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考績法一堆缺點:. 1.強制3%丙等(違反平等原則). 2.團體績效評比(誰告訴我營建署和消防署的績效怎麼比?). 3.另考不能拿優等(歧視新人&復職同仁). 4.歧視身心障礙同仁(作一樣的事但因為先天障礙倒制績效不佳...??). 5.限縮升遷管道(以後甲等照輪新人要怎麼升?). 6.比例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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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1oan時間14年前 (2010/05/21 1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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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31推 0噓 143→)留言17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iwanNation (無想轉生)時間13年前 (2010/09/25 22: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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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問一下 以機關算的話. 如果是鄉公所. 100人...那不就一定要有1個人被打丙等. 如果新人都很少 10年拿3丙不就....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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