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加班費是否免稅?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四、第一款薪資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 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 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
(還有292個字)
內容預覽:
加班費免稅額度是不超過規定標準者,. 原則上不能超過法定上限。. 勞工部分,勞動基準法第32條2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上限是46小時,. 不過後來勞基法也有修正,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 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 有人去問如果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加班費免稅額度是不是比照修正成54
(還有79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