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書記官
※ 引述《proffe (proffe)》之銘言:
: 當四等書記官 需要搬重物嗎
: 我身體有傷沒辦法負重
: 走路也很慢
: 如果不適合書記官的話
: 我就要去修學分班了
: 懇請大家建議
: 謝謝
我覺得不是一開始就想當書記官的話,還是去修學分班
好了,倒不是搬不搬重物的問題,書記官雖然要拿卷宗
,但在我的職涯中,這件事好像不是特別的負擔,有推
車可以用,真正麻煩的地方在於 ...
書記官這個工作好做與否,很仰賴你的運氣,如果你的
運氣不是特別好,那這個工作的cp值很低。
打個比方好了,我在民事科的時候有配過很好的法官,
動作很快,不囉唆,當事人有意見就具狀,沒具狀就當
作沒意見;筆錄隨便打,重點有記就好,沒記到的會唸
給你打,沒唸的表示不用打,當事人太囉唆就叫他具狀
,爭點整理會自己打好給你複製貼上;附帶民事的案件
要調刑事卷,把電子檔調來給他就好,他自己會把要的
東西印出來,不用書記官印。
配這位法官的時候,我真的覺得書記官這個工作也不賴
,滿好做的,可以做到退休。
但是這種法官非常稀少,同樣的科室,我後面的同事就
很慘,法官非常囉唆,當事人A 有書狀進來,寄繕本給
B ,還硬要B 表示意見,沒表示書記官得去催(??是
不能沒意見嗎?你管他),開庭時什麼都要記,一堆廢
話也要記,結果書記官還要回來聽錄音。附民的刑事是
詐欺,但收到的附民也就其中一個被害人對其中一個被
告請求損害賠償而已,但書記官就要把刑事卷全部印出
來,簡直神經病。
簡單說,如果你遇到可怕的法官,那這個工作做起來會
痛不欲生,cp值爆炸低,但會遇上什麼法官,卻是完全
不可控的。
因此同樣是司法四等,要做文書工作,我認為執達員會
是cp值比較高的選擇,雖然薪水比較低(沒有紀錄費、
加班費比較少),但在審判科室的執達員,實際上就是
做錄事的工作,但薪水卻比錄事高,也不用擔心配到什
麼法官,不用頻繁調動,不用搬卷,怎麼看都比書記官
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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