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育嬰留職停薪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睡貓)時間2年前 (2021/11/05 00:41), 2年前編輯推噓8(9120)
留言30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言歸正傳,本人支持先與機關協議,滿足同仁養育幼兒需要,亦令機關業務順利推行, 最兩全其美,畢竟復職後得先回原單位上班,可能主管也沒換,搞壞關係不太好。 但如果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甚至濫用權力的首長或主管,同仁必須清楚自己受法律保障的 權利,才能爭取法律上應有權利。 -- 壹、法律上權利 一、法源&位階: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之1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留停辦法是法規命令,拘束全國各機關。 二、留停辦法關於育嬰留職停薪規定 (一)事由:第5條第1項第1款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申請留職停薪。 (二)機關准駁權:第5條第1項前段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機關「不得拒絕」 (三)期間:第6條第5款 期間最長至子女滿三足歲止。 (四)復職:第2條第2項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期滿復職時除因服務機關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制(隸)、 裁撤、移撥其他機關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外,以回復原職務為限。 PS.「原職務」意義:不僅職稱相同,服務之內部單位亦須相同。 -- 貳、辦理程序 一、提出:書面為之 包括內部簽、報告書等,均可視為書面提出。不過單純報告書可能衍生是否送達服務機關 爭議,如條件許可,以公文系統取號創簽方式,較無爭議,如需提起救濟,亦容易舉證。 二、檢附資料:證明有「未滿三足歲子女」之文件 一般提供戶口名簿即可,以各機關人事要求為準。 三、「機關不得拒絕」: 「拒絕」在行政法上,不僅包括否准申請,亦包括不依當事人申請內容而作成其他處分, 救濟途徑均為撤銷訴願→課與義務訴訟。於人事行政行為則為復審→課與義務訴訟。 留停辦法既已明定「機關不得拒絕」,育嬰留職停薪以申請人指定之日生效,其理自明, 機關無權另定其他生效日。 四、指定生效日 自提出申請日向後指定生效日。 五、回溯生效?過渡期間處理方式? 如因各種原因,致機關未能於申請人指定生效日前發布留職停薪派令者,得於完成必要之 行政程序後,發布留職停薪派令,回溯至申請人指定之日生效。(動態登記時人事要寫一堆 向銓敘部解釋,請不要傻傻配合想法奇特的主官管瞎搞) 過渡期間申請人可先辦理請假,俟留職停薪派令發布後,由服務機關更正該期間差勤。 -- 參、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 一、法規:留停辦法第9條第3項、第4項 留職停薪人員所遺業務,由現職人員代理或兼辦 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留停期間所遺業務,得視職務之官等,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 薦任以下主管人員留停期間所遺業務,如由現職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代理,該非主管人員 之本職業務,得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 二、聘/僱職務代理人程序: 簽有權主管/首長請辦→職缺公告(最少3天)→甄試→聘/僱用 三、實務: 聘/僱職務代理人需要一定作業時間,至少半個月跑不掉。新人到單位後學習到上手業務也 需要一段時間。 雖然提前申請復職是當事人法定權利,但我建議在行有餘力下還是考量機關業務推行順利 吧,畢竟復職是回原單位,想調動一般也要復職一陣子以後,在本機關內異動更是首長職 權。 -- 肆、小結 這個世道,願意生養子女的同仁,我非常尊敬。 對年輕公職人員而言,這份固定薪水,能養活自己實屬不易。願意犧牲自己的物質享受與 生活品質生養子女,更是難能可貴。 但是不分公私部門,總是有一些...嗯,奇葩?彷彿和為人父母者有仇一樣,種種刁難。 希望一點小小心得,能幫助有心生養子女的同仁保障權利,也希望大家不要濫用,畢竟從 事公職就是求個安穩,留職停薪短短兩三年,職涯卻是幾十年,沒必要為了一時好處影響 職涯,更別因此害了後進晚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0.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6044082.A.A6E.html

11/05 00:43, 2年前 , 1F
之前上新聞那位育嬰留停的女性同仁 還被不懂的人批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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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0:44, 2年前 , 2F
點開照片 更了解為什麼先生這麼想讓她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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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認真幹嘛,他就標準既得利益者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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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5:53, 2年前 , 4F
感謝解說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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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7:37, 2年前 , 5F
樓下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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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8:00, 2年前 , 6F
這篇讚~從法規面與現實面說明,保障也說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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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8:18, 2年前 , 7F
感謝分享,解說超詳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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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8:38, 2年前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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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8:55, 2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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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9:12, 2年前 , 10F
這時代生兩個該給最高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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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9:13, 2年前 , 11F
大家都不生 以後還領的到退休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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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9:25, 2年前 , 12F
法條那些早就懶得再去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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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9:26, 2年前 , 13F
睡貓現在差不多是十年前的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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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9:32, 2年前 , 14F
當然,你現在年輕氣盛,要嘴也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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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在版上多待個十年十五年,在來回頭看自己寫的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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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長官指教喔,不過我是這樣想啦: 「三十年前的過時管理觀念與方法,應付不了現在以及未來三十年更多變而險惡的人力 環境。」 少子化的9年級世代明年開始要進入職場了,5年後全國公私部門要一同競爭一年20萬本國 籍新鮮人 雖然公職考試各年齡層都可報考,但是拜偉大的國家政策所賜,公職的待遇競爭力自2017 後崩跌早已是不爭事實,看看2017以後高普考報名人數就知道,2017相比2016年就少了近 10%報名者。以往碰到經濟前景不確定導致公職報名人數大幅上升的現象,在2020和2021也 都沒有發生。 私部門面對人力人才缺口,還能進用外籍人士補充。限本國籍的公職呢? 想用舊的管理觀念與方法,留住少子化年代嬌貴的8、9年級生?嗯長官您爽就好,事情找 不到人辦好不是您的錯。

11/05 10:06, 2年前 , 16F
用心整理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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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09, 2年前 , 17F
一篇好好的文就被一樓推文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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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28, 2年前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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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44, 2年前 , 19F
奇文共賞……我是指某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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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58, 2年前 , 20F
連請育嬰假都要設法擋,那特休不就更難休完,難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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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59, 2年前 , 21F
陷入人才流失->人不夠(好)用->擋假->人才流失的死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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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0:59, 2年前 , 22F
環,如果讓我歷練10年也不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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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1:02, 2年前 , 23F
某樓有倚老賣老的既視感...老人常講等你怎樣怎樣的時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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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怎樣怎樣。明明都拿法規出來講了,公務員不就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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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1:02, 2年前 , 25F
行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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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1:12, 2年前 , 26F
我也有前輩看到同事請安胎假就嘴以前人哪有那麼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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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1:12, 2年前 , 27F
權利就掌握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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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1:13, 2年前 , 28F
身體和時間是自己的,需要請的假就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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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1:16, 2年前 , 29F
俗稱[假 ]實為[留停] 機關自無裁量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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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2:20, 2年前 , 30F
有些辯座的十數年歷練都在嘴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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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2:34, 2年前 , 31F
推 善意立法 偏偏有些小心眼的主管同事愛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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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2:42, 2年前 , 32F
好文,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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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2:44, 2年前 , 33F
清楚詳細解說,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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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2:55, 2年前 , 34F
非常感謝前輩詳盡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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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15, 2年前 , 35F
分享很好 何必加那些會引戰的話啊 還是其實這是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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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15, 2年前 , 36F
享真引戰 想被水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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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27, 2年前 , 37F
引戰的是某樓奇葩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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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39, 2年前 , 38F
政府讓幫忙的同事多領一些錢 肯定更有助益好嗎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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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凹同事免費 政府願意給錢 肯定一堆人搶著幫忙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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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39, 2年前 , 40F
會希望妳最好請到滿 這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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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職代留職停薪者一半的薪水 請問另外一半何不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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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願意幫忙的同事 允許政府省一半的錢 才是真正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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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政府不應該只會畫大餅給留職停薪權利 卻不管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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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讓留職停者安心照顧小孩 讓沒小孩的同事能因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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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45, 2年前 , 45F
賺一些錢 這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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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4:58, 2年前 , 46F
讚同樓上~留停政策被批評就是代理的人都免費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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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但沒有相對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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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變成在職的代理同事不爽那些依法請留停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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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07, 2年前 , 49F
推。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不然要作功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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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要用說互相幫忙 不給錢 雖然一般請假 可以跟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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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幫忙 就不跟妳計較了 但有些人一輩子打算不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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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了 如何跟妳在那裡互相幫忙 還不計較啊 畢竟有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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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 再幫不難 但有幫不還 下次還幫妳代理 還不計較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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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只有工具人才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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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只有機器人才做得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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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都希望幫忙會有回報啊...不管是情感、還是金錢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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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或是覺得自己幫助他人的成就感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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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是成就感,一直這樣幫下去,這種感覺也會消磨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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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在職的應該出來爭取權益 老師都有代課費可拿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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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員面對請留職停薪的同事 又怎麼可以做功德 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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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錢補貼 因為這是工作 不是交朋友 如何可以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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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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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35, 2年前 , 63F
同意樓上,公務員的業務特性,許多職務聘職代是無法完整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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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力的損失,僱主應該要有預算給出力同事,不然就只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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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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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38, 2年前 , 66F
口頭鼓勵育嬰誰不會,編預算出來才是真正支持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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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5:47, 2年前 , 67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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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不是鼓勵同仁和機關對抗,能夠好好講誰要動刀動槍?更何況個別公務員哪鬥 得過認真想搞事的機關。 但是總有拿了雞毛當令箭,連「依法行政」都做不到的人在搞事。依法尋求最低底限的保 障,不過是小小承辦人微薄的企求而已。 -- ※ 編輯: sleepcat612 (223.136.110.19 臺灣), 11/05/2021 17:41:38

11/05 17:26, 2年前 , 68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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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22, 2年前 , 69F
感謝分享 連依法行政都做不到的人真的可憐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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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0:48, 2年前 , 70F
政府出錢就能搞定啊 但政府不願意出錢 問題就永遠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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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因為不出錢就有人要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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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0:50, 2年前 , 72F
應該要求政府給福利 配套措施也請一併處理好 不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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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會有人不滿的 永遠有長官承受不了幫忙同事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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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兩邊不是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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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2:21, 2年前 , 75F
聘不太到人早就開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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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76F
不與時俱進就準備被時代淘汰,m座,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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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77F
講年資是吧,你也就還沒20年,還沒簡任,那就是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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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78F
們一樣啊。但是我從畢業到現在只堅持一件事—依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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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79F
理!長官亂命,可以,但是叫別人去做,有所不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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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0F
沒有很難,端看你自己有沒有信念。我們到現在也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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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1F
好好的啊,沒被拔沒被調。因為到最後所有人都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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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針對事,而且一定會照程序跟你走到底,自然跟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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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3F
關的事沒人敢亂玩,因為到最後麻煩的是承辦科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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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4F
。長官都只是過水的職務歷練,最多兩三年就會走或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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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5F
休,科室主管這種坐地虎,87%都是安穩過日,體制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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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6F
願意沒事找事。當然了,也是會有最極端的生死門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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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7F
,這時就要在一切合法的情形下,找出最適合所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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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8F
方法。否則,當你思維與做事方法一直停留在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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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9:12, 2年前 , 89F
前,被送地檢的例子還少嗎?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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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0:38, 2年前 , 90F
樓下m座
11/06 10:38, 90F

11/06 17:46, 2年前 , 91F
推ch,耗子尾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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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6:37, 2年前 , 92F
某樓常倚老賣老引戰意外嗎
11/08 16:37, 92F

11/08 19:22, 2年前 , 93F
11/08 19:22, 93F

11/09 09:34, 2年前 , 94F
笑死 講不贏就要你15年後再來 主管當成這樣喔?!
11/09 09:34, 94F

11/09 09:34, 2年前 , 95F
莫忘某m說依法休假、不給工友紅包都該給乙等
11/09 09:34, 95F

11/09 09:38, 2年前 , 96F
一個沒有能力評價部屬工作績效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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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9:39, 2年前 , 97F
才會只拿人有沒有行使請假留停等法定權利來給考績
11/09 09:39, 97F
文章代碼(AID): #1XX0qofk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