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補休常被「充公」 周春米指人總劃錯重點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work hard, play hard)時間3年前 (2020/10/13 13:08), 編輯推噓14(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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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https://www.ctwant.com/article/78131 2.新聞來源︰CTWANT(記者:甯其遠) 3.新聞內容︰ 公務員補休常被「充公」 周春米指人總劃錯重點 公務人員加班補休常被「充公」引發反彈,人事行政總處日前表示將會調整,把補休年限 拉長為二年;但立委周春米與劉世芳今(13)日與「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 權益促進會」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此舉是「畫錯重點」,根本無濟與事,呼籲應該要引 入「結算機制」而非墨守成規。 周春米指出,人事行政總處主管法規《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公務人員的補休, 公務人員須在一年內休畢,不另支給加班費;所有公務人員必須在一年內把補休休畢,否 則該時數不但不能休,也沒有加班費;但由於公務機關業務日漸繁重,尤其在警政、消防 等常態超勤的機關,補休時數成為看的到、吃不到的空談。她指出,「人總所謂年限放寬 為兩年,根本是虛與委蛇,畫錯重點。」 劉世芳認為,《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所需要修正的不是放寬年限,而是適當的引入「 結算機制」;2018年修訂的《勞基法》第32條之1,即規定勞工與雇主應約定補休期限, 若期限內未休完或員工離職時,應予以結算。她說,雖然實務上勞工對於缺乏上限的補休 期限及結算機制還有疑慮,但相較於現行公務人員一年內修畢補休,結算機制仍是較有彈 性的作法,人總應該做相應思考,而不是墨守陳規。 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代表楊適瑋表示,根據統計,有消防人員一個月就累積近200個 小時的補休時數,無論補休年限是一年還是兩年,都無助於改善補休時數被蒸發的問題, 這無疑是吃公務人員豆腐。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也呼籲,各級機關應該按月公 布未休完過期的補休時數,哪個單位過勞、人力不足一望即知。 周春米強調,大法官785號解釋確立,公務人員的勞動條件應該兼顧合理的「健康權」保 障,人總應該要直接深入問題核心,研擬出不讓補休時數遭到蒸發的方案;因應大法官 785號解釋,人總應儘快展開中央及地方政府討論,並優先處理海巡、消防與警察等特殊 勤務的加班時數上限,特殊勤務員額不足的情況也應該整體檢討。 4.附註、心得、想法︰ 有人認為應該拉長補休年限 一年不夠就兩年 也有人認為這樣治標不治本 還有人認為應該要有結算機制 請問版上各位先進 現實中是否真的每年都有把補修時數全部休完? 認為怎麼改比較好?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04.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02565735.A.5CD.html

10/13 13:10, 3年前 , 1F
教召延長15年,補休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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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1, 3年前 , 2F
我想到一個好辦法,補休永遠沒有時效,公職生涯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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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等累積夠了就像當兵一樣可以提早回家等退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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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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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2, 3年前 , 5F
常態加班的機關根本不可能有放完補休的一天 延長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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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2, 3年前 , 6F
也是無意義 人總不是劃錯重點 是明知故犯 幫忙政府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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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2, 3年前 , 7F
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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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3, 3年前 , 8F
總算有幾個講人話的立委肯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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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17, 3年前 , 9F
純噓公蛤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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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20, 3年前 , 10F
人總領人薪水還自以為是老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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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27, 3年前 , 11F
總處真的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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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42, 3年前 , 12F
公蛤蜊就算了,年改的嘴臉還沒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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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51, 3年前 , 13F
話說我還真的補休、休假、暑休寒休都全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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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57, 3年前 , 14F
那你就不是常態加班的機關 當然可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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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3:57, 3年前 , 15F
就事論事,蛤蜊這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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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07, 3年前 , 16F
至少也要能打折結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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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47, 3年前 , 17F
應該比照勞基法第32條之1第2項後段「補休期限屆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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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47, 3年前 , 18F
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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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47, 3年前 , 19F
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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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48, 3年前 , 20F
周立委指導的很對,即刻起將由基層公務員增加一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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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48, 3年前 , 21F
如何減少工作量的業務
10/13 14:48, 21F

10/13 14:53, 3年前 , 22F
為何還要這麼卑微的說要打折變加班費?!加班沒加乘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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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53, 3年前 , 23F
費已經是在做功德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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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4:59, 3年前 , 24F
補人力 減業務 多編加班費
10/13 14:59, 24F

10/13 15:01, 3年前 , 25F
人事總處,研擬結算成嘉獎一支
10/13 15:01, 25F

10/13 15:03, 3年前 , 26F
還嘉獎咧,等等人家一張感謝狀就把你打發
10/13 15:03, 26F

10/13 15:40, 3年前 , 27F
加班費啊
10/13 15:40, 27F

10/13 15:53, 3年前 , 28F
人事總處:公務人員為國家執行職務之目的非在換取酬
10/13 15:53, 28F

10/13 15:53, 3年前 , 29F
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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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14, 3年前 , 30F
長官:趕快研擬加班不要打卡的辦法
10/13 16:14, 30F

10/13 16:20, 3年前 , 31F
非在換取酬勞XD記憶猶新,好像是消防員加班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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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24, 3年前 , 32F
找到了,居然是658號的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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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6:47, 3年前 , 33F
執行職務目的不是換取報酬,那以後薪水發香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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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13, 3年前 , 34F
公蛤蜊那個提案,到時候真的實施,可預見有些機關為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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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13, 3年前 , 35F
被公告上網,開始想辦法美化數據、口頭勸告超過指定時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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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13, 3年前 , 36F
不要報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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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8:30, 3年前 , 37F
沒有核准就不算加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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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10, 3年前 , 38F
公蛤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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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53, 3年前 , 39F
給錢最簡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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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1:54, 3年前 , 40F
直接適用勞基法就好啦,沒用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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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8:39, 3年前 , 41F
給錢才對,基本勞權
10/14 08:39, 41F

10/14 08:46, 3年前 , 42F
公蛤蠣...每次都想到用小公身分蹭完聲量就選民代的..
10/14 08:46, 42F

10/14 10:45, 3年前 , 43F
人事:將管制加班時數,沒同意時數就不會超過了
10/14 10:45, 43F

10/14 22:32, 3年前 , 44F
豈止補休充公,有些根本連加班都不能報,直接貢獻國家
10/14 22:32, 44F

10/15 08:58, 3年前 , 45F
改終身補休好了(針對新聞噓)
10/15 08:58, 45F
文章代碼(AID): #1VXJPdND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