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因繼承持股超過10%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madura)時間5年前 (2019/03/24 21:51), 編輯推噓14(1409)
留言23則, 1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面文章提到繼承家業問題。 本魯想到現在其實不少企業面臨二代接棒問題,而少子化結果可能讓公務員成為唯一繼承 人,這該怎辦? 搜尋網路找到以下函釋: 字號:銓敘部 90.04.18. 90法一字第2016440號書函公(發)布日:090.04.18 公務人員依法繼承或接受贈與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者,非本身之經營商業 或投資行為。 但應即依規定處理並降低其持股比例事宜。 按照函釋就是要把持股賣掉。 本魯不是人事,也非法令法務專長,但感覺怪怪的,難道就不能當持股超過10%的非執行業務 董事嗎?這因繼承而來的公司,現行法令感覺強迫要把持股非自願賣掉,或者把公司收起來 ,那原本員工不就要資遣?企業也有其社會責任啊! 法令對公務人員的要求真不是普通的高標準,一方面又砍你年金不手軟,真是好木奉木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2.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53435513.A.14D.html

03/24 22:16, 5年前 , 1F
好問題,掛另一半的名下或兒女的名下,可以嗎?
03/24 22:16, 1F

03/24 22:32, 5年前 , 2F
把持股移轉到其他家庭成員吧
03/24 22:32, 2F

03/24 22:33, 5年前 , 3F
如果太太也是公職但未持股 就平均一下到1成以下就好
03/24 22:33, 3F

03/24 22:33, 5年前 , 4F
不然就移轉到不適用相關規定的成員
03/24 22:33, 4F

03/24 23:50, 5年前 , 5F
有這種煩惱其實很幸福啊啊啊啊啊啊
03/24 23:50, 5F

03/25 01:01, 5年前 , 6F
基金會?
03/25 01:01, 6F

03/25 02:23, 5年前 , 7F
查查看信託吧.....
03/25 02:23, 7F

03/25 12:20, 5年前 , 8F
應即依規定??立即是多久??
03/25 12:20, 8F

03/25 12:24, 5年前 , 9F
轉給其他家庭成員不太合理說。
03/25 12:24, 9F

03/25 12:47, 5年前 , 10F
可去打行政訴訟,然後再提大法官解釋
03/25 12:47, 10F

03/25 12:52, 5年前 , 11F
持股超過10%已經可以有人事任命
03/25 12:52, 11F

03/25 15:54, 5年前 , 12F
個人認為信託,好比公職首長上任前信託其財產
03/25 15:54, 12F

03/25 15:55, 5年前 , 13F
換言之,暫時放棄對於股權運用支配的方式,應為可行之道
03/25 15:55, 13F

03/25 15:55, 5年前 , 14F
否則,可能會牴觸憲法財產權之疑慮
03/25 15:55, 14F

03/25 18:47, 5年前 , 15F
轉給家族其他成員 退休時轉不回XD
03/25 18:47, 15F

03/26 12:35, 5年前 , 16F
如果有10%立馬辭職不幹
03/26 12:35, 16F

03/26 20:37, 5年前 , 17F
結果總資本額才100萬
03/26 20:37, 17F

03/27 11:20, 5年前 , 18F
100萬資本額的公司可以股票上市嗎?
03/27 11:20, 18F

03/28 21:09, 5年前 , 19F
股份跟上市是兩回事
03/28 21:09, 19F

03/30 02:46, 5年前 , 20F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好像就有一個家裡是上市公司的...,但聽
03/30 02:46, 20F

03/30 02:47, 5年前 , 21F
說問完人事,懶得找麻煩就直接賣掉降到9.5%了
03/30 02:47, 21F

03/30 09:16, 5年前 , 22F
上市櫃的好處理,要是非上市櫃的,價格難估
03/30 09:16, 22F

04/02 05:07, 5年前 , 23F
我太太名下持股也常破10趴...只能忍痛賣
04/02 05:07,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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