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警工會理事長:公務體系應建立勞檢機制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5年前 (2018/09/17 20:14), 編輯推噓11(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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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7/1431658 法警工會理事長:公務體系應建立勞檢機制 107/09/17 簡嘉達/臺灣法警工會理事長 今(十七)日是大法官釋憲制度屆滿七十周年,司法院為紀念這重要的司法里程碑,邀請歷任大法官回到司法院參與「大法官釋憲七十周年慶祝大會」,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時,強調大法官解釋所闡釋的意旨及法治原則,為各機關所遵循,具體引導我國人權、法治的建設與發展。 十年前,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大法官時,在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協同意見書的批判,仍清晰地銘刻在許多法律人的內心:特別權力關係的幽靈,依舊在廿一世紀的臺灣土地徘徊不去,依舊生命力頑強地繼續支配許多事物領域,在此領域,人民在某意義上淪為整個行政機器營運的「齒輪」,講究服從的「力」的關係,不是「法」的關係……。 誠然,特別權力關係的幽靈尚在盤旋,昔日威權的遺緒仍持續肆虐。特別權力關係,濫觴於戒嚴威權時期,自始即是未附任何說理的教條。既無憲法明文依據,又欠缺說理,卻悍然以教條之姿剝奪、干預人民的基本權利。令人遺憾的是,儘管大法官釋憲制度屆滿七十週年,然而,箝制臺灣人民超過一甲子的特別權力關係,迄今依舊陰魂不散。 特別權力關係,助長威權的滋生,把馴化當成管理,讓人治凌駕於法治。正因如此,當前公務體系,尤其是地方司法機關,仍存在許多「眾目睽睽下,被隱藏的真相」,明明是長期的弊端或不良善的措施,管理階層卻視若無睹、充耳不聞,屢屢循體制內管道反映,不但真實的情況無法傳達上級或主管機關,吹哨者或揭弊者更淪為被整肅的對象。 過去近二年的時間,臺灣法警工會透過新聞媒體、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等憲政機關,不間斷地發聲與行動,終於使法警長期的勞動困境,露出一線曙光。然而,維權的過程,遭受無數的阻撓、打壓及迫害,未經歷其境者,殊難想像。平心而論,若非已到無法承受的處境,沒有人會選擇衝撞體制,或走體制外漫長、淒苦的抗爭路線。我們相信,惟有保障公務人員的勞權,才能確保國家運作的廉潔與效能!沒有「勞檢機制」,無疑是公務體系的嚴重缺漏,遇到違法亂紀的官僚,或漠視勞權的黑「腥」機關,公務人員只能循救濟管道,或透過其他憲政機關的監督機制來協助處 理,但往往曠日廢時,緩不濟急,在個案的救援上,通常是遲來的正義。權益受侵害的公務人員,在救濟或調查期間,早已被迫害到遍體鱗傷、走投無路。 有鑑於此,臺灣法警工會倡議建立公務體系的勞檢機制,可透過與公部門之工作權益團體合作,由其扮演「勞檢員」的角色或配合勞檢之進行,以《兩公約》「尊嚴勞動」的要求,檢驗公部門之工作條件及管理措施、評估人力需求、改善業務流程、調整勤務編排內容、檢討不合時宜的內部規章等,除有助於公務(司法)人員勞權之維護,及國家(司法)運作效能之提升,更能促進公務(司法)體系之革新。 -- https://goo.gl/i2KoJ4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74.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7186497.A.19A.html

09/17 20:43, 5年前 , 1F
法警工會?? 有法源依據嗎???
09/17 20:43, 1F

09/17 21:32, 5年前 , 2F
內政部核准成立的社團法人
09/17 21:32, 2F

09/17 21:51, 5年前 , 3F
所以? 私立台灣阿貓阿狗大學,簡稱 台大 ???
09/17 21:51, 3F

09/17 21:51, 5年前 , 4F
雖然個人支持成立工會,但不代表這種做法可以被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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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52, 5年前 , 5F
台灣法警工作權益促進會 簡稱 法警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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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2:29, 5年前 , 6F
公部門勞檢下去政府會被罰到破產(公務員害政府破產得證),
09/17 22:29, 6F

09/17 22:29, 5年前 , 7F
不過要依什麼法呢?沒有哦嘻嘻
09/17 22:29, 7F

09/17 22:32, 5年前 , 8F
勞檢員先自己勞檢自己,應該連出門都免了
09/17 22:32, 8F

09/17 22:37, 5年前 , 9F
勞檢員都過勞了,能商調的都走光了,也有辭職往民間單位.
09/17 22:37, 9F

09/17 22:37, 5年前 , 10F
...
09/17 22:37, 10F

09/18 01:07, 5年前 , 11F
就算重罰兩萬,要罰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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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1:19, 5年前 , 12F
左手罰給右手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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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3:19, 5年前 , 13F
應該影響主官陞遷才會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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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4:25, 5年前 , 14F
勞檢員自身難保,只怕太認真明天就不續聘了吧,而且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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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4:25, 5年前 , 15F
麼低,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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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30, 5年前 , 16F
不覺得叫法警工會有什麼實際問題,事實上是真的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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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30, 5年前 , 17F
揮一般公會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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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44, 5年前 , 18F
工會是依工會法成立的社團法人 法警工作權促進協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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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44, 5年前 , 19F
依人民團體法成立 亂冠工會名稱意義在那?讓人限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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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44, 5年前 , 20F
務人員也可組工會的錯誤?還是讓民眾誤解該會有代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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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44, 5年前 , 21F
法警說話資格 是的沒有工會法這種依法擬制可代表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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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44, 5年前 , 22F
勞工的法人 稱代表全體是一種笑話
09/18 08:44, 22F

09/18 09:12, 5年前 , 23F
推成立工會 版上若能夠以這麼鑽牛角尖方式地對付黑
09/18 09:12, 23F

09/18 09:12, 5年前 , 24F
心有錢人藍綠垃圾媒體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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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0:37, 5年前 , 25F
自己罰自己真好笑,國庫完全沒變動
09/18 10:37, 25F

09/18 10:46, 5年前 , 26F
支持成立工會,但就事論事,以誤導他人方式是否允當?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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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1:23, 5年前 , 27F
勞檢
09/18 11:23, 27F

09/18 11:52, 5年前 , 28F
幫兇論罪!先把那些幫慣老闆說話的狗奴才入罪才有用
09/18 11:52, 28F

09/18 12:25, 5年前 , 29F
改考國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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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36, 5年前 , 30F
先落實公務員結社權吧,先進國家大多有真正具跟政府談判
09/18 12:36, 30F

09/18 12:36, 5年前 , 31F
協商權的公務員團體,台灣的公務人員協會就只是塊招牌
09/18 12:36, 31F

09/18 12:40, 5年前 , 32F
某M對長官有那麼嚴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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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36, 5年前 , 33F
t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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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37, 5年前 , 34F
今年轉考國營職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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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5:17, 5年前 , 35F
員級低薪 一定是低薪的才會叫你考國營 根本腦包
09/18 15:17, 35F

09/18 18:26, 5年前 , 36F
噓1樓
09/18 18:26, 36F

09/18 22:17, 5年前 , 37F
垃圾政府慣老闆
09/18 22:17, 37F

09/18 22:30, 5年前 , 38F
為何有人聽到工會如喪考妣?
09/18 22:30, 38F

09/19 15:12, 5年前 , 39F
公務員也應該要有完整勞動三權 丟棄特別權力關係
09/19 15:12, 39F

10/18 09:33, 5年前 , 40F
內政部核准的社團名稱關一樓何事
10/18 09:33, 40F
文章代碼(AID): #1Rdvh16Q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