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建中生撿20元送警所!最低紀錄是5元 律師列8點嘆:饒了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勤樸)時間6年前 (2017/12/05 21:56), 編輯推噓6(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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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建中生撿20元送警所!最低紀錄是5元 律師列8點嘆:饒了警 時間: Sun Dec 3 21:56:29 2017 建中生撿20元送警所!最低紀錄是5元 律師列8點嘆:饒了警察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讚賞,但撿到多少錢才要送到派出所呢?一名建國中學高中生跟爸爸 散步時,在路上撿到20元,雖只是小錢,但也主動送到附近派出所,因公告無人招領,員 警專程將20元送到他的住家簽收。警方肯定民眾拾金不昧,不過以前有人撿到5元也送交 警所,但因處理過程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因而刑事局擬修拾獲物品 價值在500元以下者不予受理,但仍在討論中。 該名學生去年底與父親散步至基隆市劉銘傳路,爸爸發現地上有20元,雖然只是小錢,但 認為不該據為己有,因此由他代為送到派出所。據《自由時報》報導,2年前有人撿到5元 也送交警所,警方須發函各單位,由於往來公文耗費的開銷與紙張成本早已超過5元,因 而刑事局擬修訂處理拾得物的規定,拾獲物品價值低於500元不予受理,不過,修正內容 仍在討論中。 針對撿到小錢該怎麼辦,律師林智群也提出見解《撿到小錢該怎麼辦?》,他認為「嗯, 饒了警察吧!為了20元,警察要做一堆文書作業!」並解釋根據「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 物應行注意要點」,當民眾通報遺失物時,警察要做以下8個步驟:(本文已獲授權) 1、與拾得民眾逐一清點拾得遺失物之數量、品項。 2、受理派出所填製或電腦列印收據四聯單,第一聯交拾得民眾收執。 3、其中四聯單第一聯會登載拾得民眾姓名、住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 及特徵等。 4、若受理派出所不知失主致無法通知認領,將陳報分局處理。 5、分局於清點拾得之遺失物後無訛後,將掛號管制並簽報登錄拾得遺失物處理系統網路 上公告認領,並列印紙本對外公告,副本發拾得民眾、有關機關及保管單位。 6、拾得遺失物依價值公告6個月後,若無失主領回,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民眾取得,將通 知拾得民眾前來領取。 7、如果拾得民眾沒來領,還不能這樣算了,要再次通知,並附上「權利拋棄聲明書」。 8、如果拾得民眾置之不理,還要辦理提存,或繼續保管15年,之後才能繳國庫。 看完以上8步驟後,林智群說,為了20元,警察要做一堆文書作業,考慮到行政作業成本 ,小錢還是別送警察局,「你好心,他(警察)受苦!」撿到幾塊錢(500元以下),就 拿去超商捐贈箱,順便跟店員說一下,至少有一個證人「只要錢不是跑到自己口袋裡,表 示我沒有侵占意圖,沒有主觀犯意,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不過,林智群也強調「如果你很怕(撿錢)有問題,更簡單,不要撿~」。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3/1064926.htm?from=fb_et_share -- 台灣的小朋友真的hen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8.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309391.A.5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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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不是去隨機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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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超商的箱子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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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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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多少$算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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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吃飽太閒 小錢不用給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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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北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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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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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局怎麼不直接放捐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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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撿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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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撿到1000元以下的錢都不會給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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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1000元以上的 我也不會給警局啦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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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不送警察局~失主去報案~一不小心就吃上侵占罪名~都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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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外面撿到一元也要去警局報案 免得資源都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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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在幫進香團管制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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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講就好了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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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元以上我才會考慮送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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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 警察在亂帶風向 就讓你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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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建中生就不會報校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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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 可以拿詐來的100萬去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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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500以下的都不要撿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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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以下可以直接收口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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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丟捐獻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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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到 警察自動奉完 還幫你洗成乾淨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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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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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蠻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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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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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訂下撿走多少錢不算侵占吧,有掉錢87要告20元侵占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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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到水溝去阿 不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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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幣也沒有編號 要怎麼證明是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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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過5百元根本找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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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警察不開心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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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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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那麼密集 到時候因為五元被人告侵佔不是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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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被告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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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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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按照程序走都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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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撿到$500以下 給予口頭嘉勉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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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法撿到一千以下被告不算侵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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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還是可能被告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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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撿到的錢據為己有本來就是侵占啊 上面這麼多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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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是律師跟本就是律匠不尊重法律的神級概念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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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就充公或派出所加菜金 我覺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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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又不是叫你撿到錢吞掉 是告訴你其他處理方式 或不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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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新聞變成: 建中生連20元都偷! 律師嘆:法治觀念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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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是不是想賺錢想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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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修法不算侵占吧 天下大亂 小東西會一直被亂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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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撿就好了啊 有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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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派出所簡化流程 沒人領就直接捐給慈善機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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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先修法在國道撞到重機免責 有70%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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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生 矯枉過正不行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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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方式就是500元(舉例)以下 警察的程序變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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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讀到頭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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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援引74台上4225判例解決啦,不可罰的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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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 鐵路 撿到雨傘多得很 都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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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是該釋文意圖使人不偷大錢改圖小錢積少成多的神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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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jol (123.192.229.51), 12/05/2017 2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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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超過限定的金額,那交給警察來捐給公益團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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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議直接訂出一個金額佔有無罪即可,看是要500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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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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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順便把貪一塊也是貪的概念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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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的確有侵占一張信紙不成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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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生撿10塊上新聞 學校一支小功 蠻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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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不打半個字,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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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院院長:這就是做功德啊 你怎麼知道遺失20元的失主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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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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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這樣也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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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撿到錢的地方有沒有攝影機吧!小錢不交付處理,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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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調帶子還是會被告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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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個使學校記功記嘉獎記優點的機會利益,蠻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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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0:29, 6年前 , 71F
遊民寒冬擅拿大賣場破紙箱不也竊盜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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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1:20, 6年前 , 72F
好好的修行人躺著也中槍 這是什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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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6:58, 6年前 , 73F
被告侵占可以申請國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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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7:21, 6年前 , 74F
20元不算佔侵,以後學校就一堆文具消失案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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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7:53, 6年前 , 75F
小錢不要撿 失主也很少回來找 一定金額以上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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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9gM1Ru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