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其他機關商借公務車
本身在機關擔任財管,最近遇到一些問題,是其他機關因為自有的公務車損壞
要向我們機關借用公務車,
(業務課因為某些原因,不能辦理撥用也不能辦理過戶,就是單純的借用,期間大概兩個月
,簽有借用切結書,如借用期間有任何事故,均由對方負責,也協調不能辦理保險出險)
我想請問的是,這樣的切結書,對車主(即我方)在面對事故責任時是有保障的嗎?
有針對這個問題請教過保險業務,他的看法是每個事故發生的情狀不同,車主亦可能要承
擔部分風險,另外也會有肇事紀錄,建議我們應該直接過戶,讓責任兩清。
業務課的反應是我們已經簽有切結書了,再來一般的事故,找的大部分是司機,也因為借
用人是公務機關,不會有肇事找不到人負責的狀況發生,採借用的方式應該行得通。
面對這個問題,我比較偏向保守,覺得如果不能辦理移撥過戶,機關要承擔的風險太大,
但業務課持相反意見,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是否有相關的經驗可以賜教,先謝過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00.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3999142.A.E5E.html
→
05/05 23:47, , 1F
05/05 23:47, 1F
推
05/05 23:51, , 2F
05/05 23:51, 2F
→
05/05 23:56, , 3F
05/05 23:56, 3F
推
05/06 00:43, , 4F
05/06 00:43, 4F
→
05/06 00:43, , 5F
05/06 00:43, 5F
→
05/06 00:43, , 6F
05/06 00:43, 6F
→
05/06 00:43, , 7F
05/06 00:43, 7F
→
05/06 01:06, , 8F
05/06 01:06, 8F
謝謝w大跟f大,這件公文會到我們的時候,我們確實依事故責任歸屬及後續產籍問題建請
不予借用,而要辦妥移撥程序,但換業務課跳腳了,他們覺得我們把路簽死,理由大概如
前述,我們一方面覺得知道有疑慮還不表示意見,到時候真的有問題,到底誰要負責,另
一方面也怕我們是不是太小題大作,故步自封讓業務課無法順利完成工作?
※ 編輯: vvi (175.182.100.11), 05/06/2017 07:43:47
※ 編輯: vvi (175.182.100.11), 05/06/2017 07:44:48
推
05/06 09:56, , 9F
05/06 09:56, 9F
推
05/06 10:29, , 10F
05/06 10:29, 10F
→
05/06 10:29, , 11F
05/06 10:29, 11F
→
05/06 10:29, , 12F
05/06 10:29, 12F
→
05/06 13:41, , 13F
05/06 13:41, 13F
→
05/06 13:41, , 14F
05/06 13:41, 14F
→
05/06 14:05, , 15F
05/06 14:05, 15F
→
05/06 14:05, , 16F
05/06 14:05,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請益
4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