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文承辦人可以只寫姓嗎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cinsec)時間7年前 (2017/04/14 00:04),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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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機關有遇到過幾次狀況,民眾一再陳情,對於我們的回覆永遠不滿意, (雖然回覆內容只是單純就現行法令作說明),後來矛頭轉向針對公文上 記載的承辦人,說要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申請迴避、未依法行政要訴諸法院 之類的,後來要答覆他的公文,就在簽裡引用下面兩則法務部的函釋,然 後函文就把承辦人姓名拿掉了(不過還是有聯絡電話)。 法務部102年12月27日法律字第10200247620號函釋:「有關機關對外行文 之公文是否須載明承辦人全名乙節:按所稱政府資訊……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3條定有明文,故倘僅單純公文承辦人員之姓名而未與該公文書結合者, 並不包括在內……復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第31項第10款第8目規定:「為 提升公務溝通效率,承辦人『得』於文稿中述明聯絡方式。」故機關對外 之公文書上是否要載明聯絡方式及承辦人員姓名,似宜依上述規定辦理。」 法務部97年10月30日法律決字第0970036770號函釋:「……公文書承辦人 員姓名不包括在內,自非此處所稱之政府資訊,無政府資訊公開法之適用…… 是否要載明聯絡方式及承辦人員姓名,核屬承辦人之自由決定,均與政府 資訊公開法無涉。」 不過第二則函釋我們改成「核屬“機關”之自由決定」,感覺比較中性。 一點心得分享,提供參考。 ※ 引述《rignes (前往下個新旅程)》之銘言: : 最近收到一個奇怪的公文 : 承辦人 只有寫姓X先生 X小姐等等 : 感覺好棒喔 : 應該是個小單位 : 像我們單位我這個林先生就至少三個 : 請問承辦人 可以寫姓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18.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2099450.A.A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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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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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xw5wgF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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