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業務單位很忙但想懷孕 ?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far flung)時間8年前 (2016/01/12 13:17), 8年前編輯推噓5(500)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一、銓敘部75年10月1日台華典三字第49897號函 ...公務人員以試管嬰兒方式受孕者,如有醫師證明,其實施 受孕手續期間,同意准予以病假登記。 二、銓敘部104年5月27日部法二字第1043981596號電子郵件 ...女性公務人員如用罄28日病假、5日事假及依 請假規則規定應核予之休假後,仍因不孕症須請假繼續 採行試管嬰兒方式之人工生殖治療,得依規定檢具合法 醫療機構證明,經機關長官就個案具體事實覈實酌給准 以延長病假登記。 不孕症的定義 (資料來源:衛福部國民健康署) (一)在沒有避孕的情況下,經過12個月以上的性生活,而沒有成功受孕,即稱為不孕症, 這裡所謂的「不孕」係指「不易受孕」。年齡超過35歲的婦女,懷孕能力明顯下降,若超 過半年無法受孕,可以考慮提早就診。 實務上不孕症的診斷證明其認定 有些寬鬆 但多數礙於面子不敢就診 也不敢據以請假 我的想法是為了孩子 就不要再拖了 小寶貝出生 能看著她們一天天長大 才是真正的福氣 不要太在意旁人或同事的異樣眼光 ※ 引述《handlau (有人要理我嗎?)》之銘言: : 目前我知道公務員有育嬰假,以及產前假 : 但我已經快屬高齡產婦,仍無法懷孕 : 加上工作的業務單位屬於基層行政人員 : 民眾、訴願及長官交辦事項相當煩雜,壓力沉重 : 已經連續半年加班時數超過20小時 :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我能力不足的原因) : 很希望等放鬆懷孕後生完小孩再回單位 : 或是至少努力半年、一年,不行的話再回單位 : 但是實在不知道要如何向長官提 : 請問公務員的話有什麼樣的假可以先請且為合法的呢?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8.153.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2575861.A.7D4.html

01/12 18:01, , 1F
01/12 18:01, 1F

01/13 00:47, , 2F
推+1
01/13 00:47, 2F
※ 編輯: wildkani (203.68.153.107), 01/13/2016 11:18:50

01/13 13:24, , 3F
01/13 13:24, 3F

01/13 23:21, , 4F
專業
01/13 23:21, 4F

01/14 19:18, , 5F
感謝您!推~
01/14 19:18, 5F
文章代碼(AID): #1Mb8nrVK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Mb8nrVK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