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pplark)時間9年前 (2015/05/23 12:20),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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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不知道板上的酸酸, : 對於這句話有甚麼看法 : 以說文解字來講 : 應該是這樣, 我上網公告, 需要電腦10台... : 公開取得報價單, : 我原本以為廠商只要寄(or傳真)類似小額採購那種估價單 : ,並留電話,就可以了 : 然後採購單位就報價單審查,陳報核准後, :            誰最低就給他(假設最低標) : 可是實務上來講, : 還要會要求廠商提供 資格證明,納稅證明,等等有的沒有的資料 : 這樣一來, 幾乎就是 "公告金額以上"的程序跑一趟 : ===> 就行政上來講,... 一點都沒有字面上的意義那麼輕鬆 :   感想, 我覺得應該要改成, :    公開取得報價單(字面上的意思應該是拿到報價單就可以了) :      可以不要求資格 => 廠商敢來報價, 就代表他東西拿的出來 :      所以, sop 應該要改成這樣: :      (1)上網公告(要約的引誘) (2)廠商寄報價單(上面蓋統一發 :         票章)=>要約 (3)機關宣布決標=>承諾(意思合致,契約成立) :       。。。。 之後,東西不送來,納就是毀約的問題了 : ps: 10萬以下洨額採購先不論, :     10萬以上,真正能縮短行政流程的=>指馬上可以拿到東西而言 :     (一張傳真單就可以辦) :     大概只有 緊急採購(但事後還是要簽) :    其它的幾乎就是公告金額的流程都跑一遍===>法條字句寫的這麼輕鬆 :      會讓人家誤解 分享一下個人想法 若有錯誤 歡迎指教 假設今天機關需要三十輛車輛作接駁用(一日活動) 不限定資格條件 公開取得報價單方式招標 以最低價決標 可能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因為最低價決標 他只要能在活動當日提供接駁車輛及司機即可 最低標廠商不需為遊覽車公司或相關行業 在這樣情況下 廠商為了節省成本 車輛用租的 司機用招募日薪人員 他一樣能達成機關需求 但這樣品質 機關敢放心嗎 如果真的出了問題 當然可以依契約執行 但我想不論是機關立場 或是承辦人本身應該都希望案件從頭到尾能順利完成 而不是節省源頭步驟 等出了差錯再來收拾 至於納稅證明 如果得標廠商都是一些欠稅大戶 那乖乖納稅的廠商會怎麼想 是否有變相鼓勵廠商不要繳稅 在最低價決標的情況下是否更有競爭力 另外 廠商敢來報價 不代表他有正常履約能力... 不然契約對此相關罰則就可以拿掉了 也可以不用驗收了 以上是看了原PO內容的想法 應該算不上酸 倘有不對的地方 歡迎告知改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12.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2354834.A.9CB.html

05/23 13:00, , 1F
納稅證明這樣解釋乍看合理,但實際想一下覺得有點牽強
05/23 13:00, 1F

05/23 13:06, , 2F
機關從另一方面來看,連稅都繳不出來,是否無週轉能力?
05/23 13:06, 2F

05/23 13:08, , 3F
或者也可能沒有履約能力?按公司法規定,先完納稅捐才能
05/23 13:08, 3F

05/23 13:08, , 4F
分派盈餘,連稅都繳不起,這公司問題其實真的不小...
05/23 13:08, 4F

05/23 16:33, , 5F
最低價搶標,,機關就要謹慎,,如本篇回文所提案例,,履
05/23 16:33, 5F

05/23 16:34, , 6F
約一堆麻煩,,還有未得標檢舉,,碰幾次就知道,,怕麻煩
05/23 16:34, 6F

05/23 16:34, , 7F
就更麻煩,,,
05/23 16:34, 7F
文章代碼(AID): #1LO00IdB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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