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侍親留停不同意?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Ruka×Rumi)時間10年前 (2015/03/17 13:55), 編輯推噓6(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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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裡有個書記, 表面看起來跟同事相處都不錯, 但卻從年前就一直反應要辭職, 經過人事室勸說, 改口說要申請兩年的侍親留職停薪, 侍奉的尊親屬是奶奶,診斷書上是寫行動不便,需要專人隨侍在旁, 再查戶口名簿,該書記確實與奶奶同戶口(目前不同住), 惟該書記的父母均健在(都未滿65),母親也是公務員,尚未退休, 另更有兩位叔叔,均娶妻,其中一對是陸配,且未生養子女,住在屏東。 因侍親留停的審查標準不甚明確, 僅明列年邁、重大傷病及直系尊親屬三項, 機關首長一直表示人事室須盡到審查義務, 但因沒有辦理過,不知標準該從何認定。 後旁敲側擊,得知該名書記其實是想考試(高考), 各位人事先進,該如何建議機關首長? 因為侍奉尊親屬的規定, 並不若撫慰金或撫卹金有領受順序的規定, 並無限制不得"越級"(不知該如何形容)侍奉, 縱使該書記背後有其他隱情, 雖然銓敘部95.11.24部銓四字第0952726567號書函以, 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或其他與留職停薪原因不符之情事,則為法所不許, 可是若該書記考上高考或地特三等, 也無從證明她從事與留停原因不符之情事, 據我所知的案例,幾乎都會讓留停的人員復職後再離職至新單位報到。 (除進修訓練留停有服務年資受限外) 目前是採取建議首長縮短核准該書記留停的期間(從2年縮到1年), (因為首長表示他很為難,太長的留停期間怕很多"職代角力"...) 俟第一次留停期間屆滿前,再請該書記續申請第2年, 不曉得這是否算是可行的做法?? 至於,若該員續申請留停獲准,銓敘部動態是否係依"延長留職停薪"報送動態? 因我認知的"延長留職停薪"是2年後,有特殊事由得再獲准延長1年的那個1年... 拜託各位先進幫我解答了。 (我問了很多人事朋友,尚未獲得想知道的答案,拜託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40.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6571710.A.E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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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位主官權限...-.-除了育嬰,都老大說了算,至於推拖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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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喜歡當壞人,事情還是有人要做,如何揣摩上意又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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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跟作業的實務倒是應該問的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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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4:26, , 4F
已解決,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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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4:30, , 5F
怎嚜解決 想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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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6:19, , 6F
可以分享後續的處理方式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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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呀,給他辭一辭吧,你辭了去外補還是考試缺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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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比您現在幫他想方設法弄留職停薪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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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撫養順位都沒請留停,撫養次次順位哪來資格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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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讓他辭職就好了,幹嘛占個缺2年? 首長腦袋裝X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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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留停。沒有人說一定要給他留停呀!! 辭一辭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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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留停期間出意外,你不是有更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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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延長留職停薪沒錯,但是你幹嘛替自己找這麼多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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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說,假留停就是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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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是當事人 可以留停為何要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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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辭舊讓他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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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是有虧欠當事人什麼嗎? 讓自己處於這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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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 辭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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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只勸說他想清楚不要意氣用事辭職,留停是她自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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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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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沒辭,身為人事除了維護機關權益,機關同仁所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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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亦要在中立立場明確告知,准假與否仍係主管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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