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般公務員出國要寫申請(報備)書?(非去大陸)
為了想更釐清規定
請教了人事行政總處
答覆如此
http://ppt.cc/2soZ
大意是 公務人員非因公務出國之報核程序現已刪除
但考量各機關業務性質不同 彈性賦予機關得另訂補充規定
給大家參考
※ 引述《ericlinpig (:))》之銘言:
: 如果不是去大陸 也不是特殊工作性質 職等又低
: 請兩天休假去日本旅遊四天
: 這樣需要寫申請(報備)書嗎?
: 特別想請問在高雄市政府或所屬機關工作的夥伴有無碰到此規定?
: 因為去日本玩了四天 回來發給科室同仁伴手禮
: 人事看到就說沒報備 需要補送件
: 還是說這種規定也是看機關內規 曾經某任機關首長訂了規定只是我不知道?
: 覺得有點被找碴的感覺
: 以後乾脆都不要說 也不用伴手禮 默默出國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241.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0597548.A.B2F.html
推
01/07 12:48, , 1F
01/07 12:48, 1F
→
01/07 13:29, , 2F
01/07 13:29, 2F
推
01/07 13:48, , 3F
01/07 13:48, 3F
推
01/07 14:24, , 4F
01/07 14:24, 4F
推
01/07 17:13, , 5F
01/07 17:13, 5F
→
01/07 17:13, , 6F
01/07 17:13,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