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提敘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qqaitw)時間9年前 (2014/10/30 19:46), 9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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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想請教俸給法17條 公務人員曾任下列年資,如與現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按年核 計加級至其所銓敘審定職等之本俸最高級;如尚有積餘年資,且其年終(度)考績(成、 核)合於或比照合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之規定,得按年核計加級至其所銓敘審定職等 之年功俸最高級為止:...(略) 請問 1.中後段的"尚有積餘年資"是什麼意思呢?年資不是要任滿一年才能計算,為什麼會 "積餘"呢?對於能提敘本俸最高級年功最高的界線不太理解。 2.分號前後指的都是略提的五項人員嗎? 先感謝解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16.1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14669612.A.B04.html ※ 編輯: qqaitw (61.230.116.190), 10/30/2014 19:52:29

10/30 19:54, , 1F
提到本俸最高級還有剩,就積餘...
10/30 19:54, 1F
終於看懂了,謝謝! ※ 編輯: qqaitw (61.230.116.190), 10/30/2014 20:08:23

10/30 20:15, , 2F
有的年資,不能拿來提年功,有的則可以.........
10/30 20:15, 2F
謝謝! ※ 編輯: qqaitw (61.230.116.190), 10/30/2014 20:26:24

10/30 21:34, , 3F
像義務役的年資就不能提敘年功....
10/30 21:3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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