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現職公務人員考上高考的年資計算
※ 引述《y57689 (夏夏)》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我去年普考上榜,10月底進入目前服務的單位,已取得合格實授及委任狀等
: 今年高考上榜,預計也是10月底需去新單位報到
: 經電詢現在單位的人事和新單位的人事
: 雙方對於年資採計的部分說法不一
: 想請問板上各位高手究竟哪個才是正確的...
: A 新單位的人事說法
: 到新單位後的實務訓練期間
: 年資會中斷
: 包括退撫、保險、休假都無法累計
: 也就是明年無法休假,要等到105年才有完整的7天年假
: 今年的另考將會由原單位打
: 未提及年終算法
: B 現職單位的人事說法
: 到新單位後的實務訓練期間
: 只有退撫年資會中斷
: 休假與年終等年資都還是可以繼續累計
: 今年年終可拿到完整1.5個月
: 明年即可休完整的7天假
: 事關明年到底有沒有假可放(想到明年又要繼續苦逼的沒假就好想哭)
: 麻煩版友們幫忙解惑了
: 感激不盡QQ
現任普考考上高考,因為已經是現職人員了,故至高考機關報到,會先以你普考通過
銓敘的資格去權理你高考實務訓練階段,也就是說並不會中斷年資,因此今年過後,
104年休假就以103年滿12個月,給與年假7天。
年終的部分比照辦理,以去年10月報到論,給與年終1.5個月除以12乘以3月為年終,
今年年終因現職待滿12個月,仍以1,5個月計。
至於考績仍以當年度全考論,前面1至9月屬原機關普考的考績,後面10至12月屬於新
機關以委任身分權理薦任的考績,不論甲乙,給與跳本俸一級。但過了四個月後,實
務訓練期滿,則逕升薦六本一,也就是說,今年雖然是全考,但是以普考委任身分的
考績,與你高考薦任沒有關聯。
假設你10/27報到,開始接受機關4個月實務訓練,1031027~1040227對你而言,104年
1040228到年底才屬於薦任考績,104年1月仍屬委任考績,故103與104年兩年考績皆
非屬薦任升等用之考績。
綜上,看起來現職機關的人事頭腦比較清醒!!多去請教人事吧~~對於自己的權益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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