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會勘問題?
※ 引述《bar1005 (今在佛前求懺悔)》之銘言:
: 報告各位學長姐
: 小弟弟 試剛到任六天的新人
: 最近需要知會 他單位 府內 府外都有 大概三個單位一同會勘一塊土地使用情形
: 我想問的事 我有需要先打電話 跟他們單位告知一下 確切的時間
: 還是可以上簽後 經過本單位長官許可(直接自己定時間)
如果不是長官主持,長官基本上不會干涉你的會勘時間
所以先打是ok的
: 之後 發函給他單位 一同會勘
: 這樣人家會鳥我嗎 因為我覺得 太多人一起會勘 如果要大家都有空
: 好像很難
: 請各位學長姐給意見
: 會勘前的sop!!!
: 請容許我問這蠢問題
我自己的做法是,你如果是主辦單位,時間就你定(長官主持就長官定)
如果還要每個出席者都打去問時間,到時後有10個以上的你就知道了
說不定問10個人給你10種時間
基本上他們不能來是他們的事,無法到場就提供書面意見,不然就是放棄表達意見權利
會勘紀錄很重要,公家單位很多都是拿它來當行政依據
如果真的撞期,就會挑重要的出席其他請假,或找同事代去
但有種情況是對方為土地所有權單位或身負決定權,就一定要到,沒到也是白搭
另一種情況就是,你會勘通知單已經在7天內才發
像我們的規定是,7天內備註要加「已先行以電話通知」
因為文到時間(非電子)說不定已經是兩天後,別人就只剩4天能排時間
基本上比較緊急的就是打電話通知對方時間(不是問時間),外加傳真一份抄本過去
小弟因常常被長官搞,所以這方面經驗充足
上級常常交待「這件很急,3天之內把人找一找辦會勘!」(ex:民代來拍桌了)
有一次還是禮拜天接到電話,說有案子出包要被記者報了,明天馬上辦會勘!
我當場就回太扯了!禮拜天誰上班阿!我又沒有其他承辦人的手機......
後來才勉強改成禮拜二,要在1天前低聲下氣地約人會勘(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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