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會勘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CRAZYBOY)時間11年前 (2014/04/08 13:4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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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r1005 (今在佛前求懺悔)》之銘言: : 報告各位學長姐 : 小弟弟 試剛到任六天的新人 : 最近需要知會 他單位 府內 府外都有 大概三個單位一同會勘一塊土地使用情形 : 我想問的事 我有需要先打電話 跟他們單位告知一下 確切的時間 : 還是可以上簽後 經過本單位長官許可(直接自己定時間) 如果不是長官主持,長官基本上不會干涉你的會勘時間 所以先打是ok的 : 之後 發函給他單位 一同會勘 : 這樣人家會鳥我嗎 因為我覺得 太多人一起會勘 如果要大家都有空 : 好像很難 : 請各位學長姐給意見 : 會勘前的sop!!! : 請容許我問這蠢問題 我自己的做法是,你如果是主辦單位,時間就你定(長官主持就長官定) 如果還要每個出席者都打去問時間,到時後有10個以上的你就知道了 說不定問10個人給你10種時間 基本上他們不能來是他們的事,無法到場就提供書面意見,不然就是放棄表達意見權利 會勘紀錄很重要,公家單位很多都是拿它來當行政依據 如果真的撞期,就會挑重要的出席其他請假,或找同事代去 但有種情況是對方為土地所有權單位或身負決定權,就一定要到,沒到也是白搭 另一種情況就是,你會勘通知單已經在7天內才發 像我們的規定是,7天內備註要加「已先行以電話通知」 因為文到時間(非電子)說不定已經是兩天後,別人就只剩4天能排時間 基本上比較緊急的就是打電話通知對方時間(不是問時間),外加傳真一份抄本過去 小弟因常常被長官搞,所以這方面經驗充足 上級常常交待「這件很急,3天之內把人找一找辦會勘!」(ex:民代來拍桌了) 有一次還是禮拜天接到電話,說有案子出包要被記者報了,明天馬上辦會勘! 我當場就回太扯了!禮拜天誰上班阿!我又沒有其他承辦人的手機...... 後來才勉強改成禮拜二,要在1天前低聲下氣地約人會勘(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40.2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96935930.A.14D.html

04/08 19:11, , 1F
學長 我這件案子 就是有.....您說的情況 所以我很急= =
04/08 19:11, 1F

04/08 19:11, , 2F
施x x壓= =
04/08 19:11, 2F

04/08 23:08, , 3F
我有過今日通知明日會勘的 XDDD 還蠻常,工進要緊
04/08 23:08, 3F

04/09 02:19, , 4F
版上果然神人雲集 佩服佩服 再下真試想太多了 多塊塊魚
04/09 02:19, 4F
文章代碼(AID): #1JGupw5D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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