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法院提案刪除各機關文康費及國旅卡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代理代理主任)時間12年前 (2014/01/09 13:00), 編輯推噓18(18021)
留言39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 引述《AmaneMomo (艾瑪尼)》之銘言: : 剛才看到公告: : 立法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提案刪除(減)各機關文康費及國旅卡部分預算(抖~~ : 看來想刷今年國旅卡得緩一緩了(之前還聽同事說國旅卡3年內不會砍,沒想到...) : 曾聽前輩們提到國旅卡其實是公務員薪水(福利?)的一部份 : 如果是薪水的話,刪了之後會直接回歸薪水嗎? : 其實我真的很希望別動國旅卡,畢竟被人家拿走的錢想再拿回來可能性微乎其微啊QQ 轉貼自 李來希 前輩的FB,讓大家知道一下國旅卡的由來: 今天立法院在協商休假旅遊補助刪減案,我不敢預測結果,公婆之說都有道理, 不過我倒是有話要說,休假旅遊補助緣由來自強制休假規定,公務員依規定 每人按年資長短有七天至三十天不等的有給休假,一般勞工也是如此,法律 或行政規定雖然賦予勞動者年休假制度,但實務上除非特例,台灣的勞動階 級包括軍公勞工大多主動或被動的放棄休假權利,有時是基於業務繁忙無暇休 假,有的是長官或老闆管理過苛不讓部屬休假,再者,不論公私部門都有規 定,應休未休的假期如非出自受僱者的原因者,機關或私部門雇主要給付不 休假工資作為補償,漸漸的由於多數人多以領取工資替代休假,到年終一起結 算,甚至有隱含變象年終獎金的一部分,相因成習之後,很少人每年完全行使 此項休假權利,從而扭曲了制度的原始設計,為扭轉這種不正常的社會現象, 行政院才推出強制休假制度,初期規定一週,目前定為二週,一來貫徹休假制 度,不讓員工過勞,二來節省不休假工資,三則可藉此建立代理人制度,培養 機關的接班人才。開辦初期為化解公務員的反彈,提供若干補助鼓勵大家旅遊 ,同時帶動消費擴大內需,振興餐旅事業,是種多重目的的制度性設計,期待 正面效應,時至今日被若干媒體與反對人士污衊為獨厚公務員的制度,是制度 規劃之初始料未及,真是讓公務人員心酸無奈又無助,看來該是回歸正軌的時 候了!也就是該放的假就放吧!如果任務需要不能放假,那就給不休假工資吧! 請不要再誤稱之為獎金,果真如此,先廢了強制休假制度,再來,什麼旅遊補 助,也就讓它走入歷史吧!公務員可經不起這樣子年年周而復始陣痛性的羞辱 -- Can you dig 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56.35

01/09 13:04, , 1F
立委不作功課 很正常。 這是在扁政府時代 節省預算搞出來的
01/09 13:04, 1F

01/09 13:05, , 2F
回復不休假加班費,比較好。
01/09 13:05, 2F

01/09 13:08, , 3F
淚推最後一句話...
01/09 13:08, 3F

01/09 13:15, , 4F
淚推最後一句話阿
01/09 13:15, 4F

01/09 13:56, , 5F
但對於年資尚淺者(休假14日以下者),國旅補助較屬加給性
01/09 13:56, 5F

01/09 14:00, , 6F
即單純將應休日數休畢,並無額外未休天數可供申請加班費
01/09 14:00, 6F

01/09 14:00, , 7F
請問地方政府的公務員有影響嗎
01/09 14:00, 7F

01/09 14:18, , 8F
當初14天的"應休日數"就是為國旅卡設的吧! 一開始並沒有規
01/09 14:18, 8F

01/09 14:19, , 9F
定一定得休14天
01/09 14:19, 9F

01/09 16:12, , 10F
考量到若無該項補助,14日以前之未休天數並無加班費
01/09 16:12, 10F

01/09 16:14, , 11F
連國旅卡休假補助都陣亡了,更不可能給不休假加班費吧?
01/09 16:14, 11F

01/09 16:16, , 12F
勞工不休假雇主都要付錢買假了 公務員不用嗎?
01/09 16:16, 12F

01/09 16:17, , 13F
雖然我們不歸勞基法管的 勞基法是有規定雇主要花錢買假
01/09 16:17, 13F

01/09 16:35, , 14F
民間雇主連加班費都不給了 樓上說的那些東西更不可能給
01/09 16:35, 14F

01/09 16:36, , 15F
公務員以後會越來越辛苦 但還是樂勝民間勞工 尤其是假
01/09 16:36, 15F

01/09 16:36, , 16F
身旁公務員朋友假都比民間勞工朋友好請的多 公務員年假
01/09 16:36, 16F

01/09 16:37, , 17F
跟勞基法一比真的是大勝
01/09 16:37, 17F

01/09 16:37, , 18F
就如現行制度不是嗎?14日後未休者支加班費,
01/09 16:37, 18F

01/09 16:39, , 19F
14日內未休畢則視同放棄,除因公忙事先請准者支給加班費
01/09 16:39, 19F

01/09 16:40, , 20F
民間要看吧 我兩位妹妹的公司福利都比公職好
01/09 16:40, 20F

01/09 16:42, , 21F
幾乎民間的給假都是依據勞基法 而勞基法的假給的很摳門
01/09 16:42, 21F

01/09 16:44, , 22F
當然也有給假比勞基法好的公司 但我幾乎沒看過就是了
01/09 16:44, 22F

01/09 17:01, , 23F
民眾還是覺得公務員太傲慢,縱然他根本沒繳稅
01/09 17:01, 23F

01/09 17:24, , 24F
應該先刪除這些傢伙一堆雜七雜八的補助費吧
01/09 17:24, 24F

01/09 18:17, , 25F
從公部門到私部門都是那種給你工作就是賞飯吃的心態
01/09 18:17, 25F

01/09 18:18, , 26F
前陣子看日劇勞動監督關段田凜,台詞說得好,勞資雙方是
01/09 18:18, 26F

01/09 18:19, , 27F
基於平等的地位,而不是上下從屬,資方可憐勞方賞碗飯吃
01/09 18:19, 27F

01/09 18:20, , 28F
勞方就該感激涕零死而後已.權利義務是相對的,要我們
01/09 18:20, 28F

01/09 18:21, , 29F
戮力從公犧牲假期,就該有對待給付,一個月加班70小時
01/09 18:21, 29F

01/09 18:21, , 30F
記1支嘉獎算是對待給付?這種政府會是保障人民的政府?
01/09 18:21, 30F

01/09 20:48, , 31F
也請給我們比照勞工加班前兩個小時1.33倍,超過2個小時1.66
01/09 20:48, 31F

01/09 20:48, , 32F
倍的加班費……
01/09 20:48, 32F

01/09 21:11, , 33F
我現在只要能讓我報加班就好,幾乎不能用的補休也可
01/09 21:11, 33F

01/09 21:12, , 34F
不讓報加班,又不准不加班,有病
01/09 21:12, 34F

01/10 00:42, , 35F
一樓是天兵嗎 都什麼時代還在講扁政府 難道是英囧來推文?
01/10 00:42, 35F

01/10 08:50, , 36F
國旅卡是扁政府搞出來的有什麼不對嗎
01/10 08:50, 36F

01/10 10:28, , 37F
有沒有說別人天兵結果是自己搞不清楚狀況的八卦??
01/10 10:28, 37F

01/10 17:16, , 38F
推樓上
01/10 17:16, 38F

01/11 14:59, , 39F
推樓樓上
01/11 14:59, 39F
文章代碼(AID): #1IpYpu1b (PublicServ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pYpu1b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