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務採購契約變更問題
目前承辦一件勞務採購案,但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變更了契約中部分工作項目,目前已簽准
下來了,那簽准下來後,要發文給廠商同意辦理變更契約部分工作項目,我看了契約書中
有一項規定是,契約變更,非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並簽名或蓋章者
,無效。
目前我的公文內容函復如下:
主旨:有關 貴單位函請變更「○○○計畫」勞務契約書部份工作內容乙案,本機關原則同
意予以變更,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單位○○年○○月○○日○○字第○○○○○○號函、旨揭計畫勞務契約書
第○○條規定辦理。
二、復依上開條文第○○項規定,請 貴單位檢具變更契約之書面資料1式8份,送本機關
辦理變更契約手續。
三、關於執行工作項目,若有窒礙難行部分,請 貴單位依勞務契約書第○○條規定辦理
。
請問那我發文給廠商,公文內容還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或者是有什麼需要修改的呢?
另外,廠商那邊是不是需要準備什麼書面資料送本機關備查或用印呢?因為第一次辦理變更
契約,有許多地方不是很瞭解,煩請各位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86.228
→
11/14 21:53, , 1F
11/14 21:53, 1F
→
11/14 21:56, , 2F
11/14 21:56, 2F
推
11/15 01:40, , 3F
11/15 01:40, 3F
→
11/15 01:40, , 4F
11/15 01:40, 4F
→
11/15 17:35, , 5F
11/15 17:35, 5F
→
11/15 20:13, , 6F
11/15 20:13, 6F
→
11/22 08:33, , 7F
11/22 08:33,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