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住台北,工作地在桃園,可否放颱風假?
※ 引述《hahaihua (真不懂)》之銘言:
: 如題,請問版上先進:
: 住在台北市,臺北市明天停班,
: 人工作地在桃園,
: 可否因住居所在縣市停班,而不用上班?
: 謝謝!!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22
第 14 條
公教員工服務機關、學校所在地,須照常上班及上課,其居住地區或依正
常上班上課必經地區,經通報權責機關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者,由服務機
關、學校核實給予停班(課)登記。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2.asp
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
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
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
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
(三)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
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
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所以 ... 沒去上班還是跟長官說一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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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3.111
推
08/20 22:50, , 1F
08/20 22:5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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