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住台北,工作地在桃園,可否放颱風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好書 不讀嗎?)時間10年前 (2013/08/20 22:4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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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haihua (真不懂)》之銘言: : 如題,請問版上先進: : 住在台北市,臺北市明天停班, : 人工作地在桃園, : 可否因住居所在縣市停班,而不用上班? : 謝謝!!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22 第 14 條 公教員工服務機關、學校所在地,須照常上班及上課,其居住地區或依正 常上班上課必經地區,經通報權責機關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者,由服務機 關、學校核實給予停班(課)登記。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2.asp 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 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 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 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 (三)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 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 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所以 ... 沒去上班還是跟長官說一聲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3.111

08/20 22:50, , 1F
謝謝您的回覆!!
08/20 22:50, 1F
文章代碼(AID): #1I4u5RKV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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