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會辦應該發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走過來又晃過去)時間11年前 (2013/03/09 22:4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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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addressin ()》之銘言: : 樓下的單位(與我們是平行的)用email來問本單位意見, : 我擬好會辦的意見給長官, : 打算等長官准了,就email回覆, : .....然後就被k了....... : 長官請我轉告對方:"會辦本單位,請發公文!" : 各位前輩也都是這麼辦理嗎? : 樓下的單位會不會覺得我吹毛求疵啊? 長官是對的。 會辦公文才會登記、入檔,查得到。 mail來mail去以後出事情誰管你 除非你把mail信件拿去掛號,辦文回文給他 在公家機關 大小事情最好都按照制度規定來 沒事就沒事,有事情倒時候查起來起碼有會辦公文在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40.79

03/10 08:43, , 1F
趕的時候是可以先電話或email,但最後的公文程序是省不得的
03/10 08:43, 1F

03/10 11:56, , 2F
沒錯,真的沒事就沒事,有事至少有個東西在。
03/10 11:56, 2F

03/12 18:57, , 3F
非常的感謝哦~
03/12 18:5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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