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書記官選填志願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Missing You)時間11年前 (2012/12/02 07:23),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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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ound0423 (名為楊過的紳士)》之銘言: : 各位學長姐好 : 小弟的朋友有兩個問題想借原標題請益板上的學長姐們 : 希望各位學長姐能夠幫忙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 : 1. 小弟的朋友家住高雄,他想詢問的是 : 如果有機會申請到 最高法院 的話 : 是否該捨棄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往北部發展? 你想問的是自願序的問題吧 填到就是填到了 沒有什麼捨棄不捨棄的問題 高分院還是以紀錄事務為主 最高院不開庭 大概就是行政工作了 發展?? 他是還要往上考嗎?? 那也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內部升遷的話 除了參加考試.訓練沒別法了 但是升官等考要再等幾年才會有資格 如果沒有考試.訓練及格 永遠就是三等書記官(非三等考試之三等書記官) 就我的認知二等書記官以上才能擔任主管職務 : 2. 另外想請問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與 智慧財產法院 : 這兩個單位各位學長姐推不推薦? : 以上,煩請各位學長姐能夠提供寶貴意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0.71.198

12/02 10:14, , 1F
我記得有三等書記官擔任主管職 不過聽說他背後是有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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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0:28, , 2F
我們都說那是黑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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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4:51, , 3F
謝謝前輩的回應 沒錯朋友他就是考慮自願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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