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書記官分發碰上兵役問題
各位版上先進大家好
小弟有幸在今年考取書記官,踏進公職大門的第一步
目前將現況報告一下:
1.現在為北部某私立大學的研究所碩一學生(名聲普普,考上後念完意願不高)
2.還欠著兵役問題(已抽完籤,陸軍,但以研究生的身分辦理緩徵)
3.書記官為「正額」錄取(剛剛爬文有找到正額跟增額好像是差在保留資格上,但司法特
考不知道是不是一樣適用)
因為學歷方面以後打算有機會再去念在職
所以想暫時放棄研究所,也希望幫家裡分擔一點經濟壓力
現在比較令我頭大的問題在於兵役
目前打算是先分發受訓完取得及格證書之後,再辦理留停去申請專長替代役
想請教一下版上先進們
1.我這方法的可行性多高>"<??
不想因為兵役的問題讓我全盤重來
2.如果以我的目前的打算,應該就不用把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寄回培訓委員會了吧?
3.專長替代役要用受訓及格證書申請還是考選部的考取通知書函?
目前擔心下列幾點:
1.研究所休學後,兵單馬上來。如果不休學,我還得要繳下學期的學費,繼續讓他緩
2.因為受訓期間有說4個月,有說6個月,怕及格證書下來的時間已經過了申請專長替代役
的時間
3.如果在受訓期間接到兵單,怕退伍之後還要補訓或重訓之類的,更怕到時候要重填志願
希望各位可以給點意見跟補充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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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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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nightg5 來自: 116.59.230.131 (10/16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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